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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批评的回答的论文.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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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批评的回答的论文 对批评的回答的论文 范岱年先生在《自然辩证法研究》1994年第9期发表文章“是谁陷入了误区?——与李醒民同志商榷”,对我的一段话提出了批评。我欢迎这样的批评,因为它对于学术界和读者关注这个问题,继续深入思考“不可通约”概念的沿革、涵义等有百利而无一害。 我的那段话是在一篇论文 之后的“作者附识”中写下的。当时,我校对完该论文的校样,看到文未有一小块空白,尚能添加300字,于是便把1993年底读马赫原著时的“发现”和1991年底读爱因斯坦原著时的“发现”附记于此。由于字数极为有限,时间也很匆促,未能把意思讲得十分清楚,以致引起范先生的误解,对一些本不属于我的固有观点的说法进行了批评。 其实,作为一种常识,我完全知道incommensurable(不可通约的)古已有之——它也许从毕达哥拉斯学派发现正方形边长与对角线不可通约的性质时起就出现了。我也知道,在英语国家,也有像中国《辞源》那样的大词典,甚至包括一些部头较大的词典,都列有一个词的出处、来源,不仅写有年代,而且还有何人何时在何处使用的例句。例如,我手头的不算大的词典webster’s ninth new collegiate dictionary就指明1570年已有incommensurable一词了。同时,我还知道,库恩明确讲过:“‘不可通约’术语是从古希腊数学中借用来的,在那里它专指两个没有公度的量之间的关系。隐喻地用于相继科学理论之间的关系,不可通约性意味着无公共词汇表、无术语的集合能够用以充分而准确地陈述两个理论的所有成分。” 因此,范先生关于在马赫和爱因斯坦之前“不可通约”一词的运用的考证,并不使我感到意外。w但是我想它们恐怕难得是在科学哲学的意义上使用的。 就在我写“作者附识’前后,我还写了篇有点像样子的小论文 。在该文中,我对标题的疑问句作了否定的回答,即“库恩并非在科学哲学中首次使用了‘不可通约’的术语”。这篇短文发表于1994年8月,范先生是不会在写批评我的文章时看到它的,否则他也许就不会匆匆忙忙地针对我那三言两语做文章,把批评的矛头对准“风马牛不相及的”的风车了。 我认为,库恩很可能——也许是肯定——不知道爱因斯坦和马赫在科学哲学的意义上早就使用过“不可通约”的术语,他以为是他和费耶阿本德首次在科学哲学中使用该术语的。正是在这一点上,我说库恩陷入了误区。我的说法并不是说库恩“糊涂到如此地步”,只是说明他并不了解在他之前早已存在这一事实。谁又能对世界上的一切事情都了如指掌呢?至于库恩是不是陷入这样的误区,范先在1994年9月的一次学术讨论会上认为没有。读者可以仔细揣度库恩1982年的下述言论加以判断:“自从我和费耶阿本德在正式文本中首次使用不可通约性以来已过去20年了。我们是从数学中借用它来描述相继的科学理论之间的关系。不可通约性是一个术语,我们每一个人在解释科学文本遇到问题时便求助于它。我使用这个词比他广泛,他对该现象的要求比我更广,但当时我们使用该词的重叠部分是很多的。”“我认为费耶阿本德和我采用‘不可通约性’是独立的,我记不清他是在我的手稿中发现的,还是他告诉我他也使用了它。” 我觉得,库恩在这里明确涉及并比较关注“不可约的”术语使用的优先权问题,他的言下之意是,他和费耶阿本德在科学哲学“正式文本”中“首次”使用了该术语。 对于库恩60年代的思想,我是多少有所了解的,范先生的介绍对我来说似曾相识。对于库恩80年代以来有关思想的新进展,我也略知一二 - 。尤其是,库恩在80年代已用“不可翻译”(intranslatable)代替了“不可通约”。他说:“今天,在蒯因《词语和对象》出版25年之后,‘不可翻译’比我和费耶阿本德所考虑的‘不可通约’更好。” 而且,对于科学哲学中的“不可通约性”概念,我也作了点粗浅的研究 ,加之爱因斯坦和马赫是我花了相当功夫研究的人物,因此范先生关于库恩和费耶阿本德在“不可通约”一词的用法上与爱因斯坦和马赫的不同的论述,对我来说并不陌生。问题在于,马赫和爱因斯坦的用法是不是在科学哲学的意义上使用的?他们的用法是否“风马牛不相及”? 范先生在1994年9月初的一次学术讨论会上提及我的观点时认为,马赫是在科学意义上使用“不可通约”一词的。这是不对的。请听马赫是怎么讲的:“哲学家片面地过高估计反省的分析,而精神病学家往往同样地过高估计生理学分析,但是要得到恰当的结果,我们必须把两种分析结合起来。在两群探索者中间,似乎还潜伏着从原始文化那儿得到的、迄今还未完全消除的偏见的遗迹,即心理的东西和物理的东西在原则上是不可通约的(incommensurable)。” (德文版用的是inkommensurabel 一词)考虑到马赫是在他的最成熟 的科学哲学著作《认识与谬误》中(第xxv章“自然定律的意义和价值”)写这段话的,尤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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