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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重点工程施工招标.doc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重点工程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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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赣州市中心城区赣江路、八境路、滨江四期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工程
招标人:赣州市房地产开发公司
法定代表人: 钟华玉
联系人: 周萍、梅冬云 电话: 0797-8289098
招标代理机构:赣州江南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赖小龙
联系人:熊哲友 电话:0797-8225639招标代理机构:赣州市正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孔利萍
联系人:陈 欢 电话:0797-8275658
编制时间:2009年8月
江西省建设工程重点办公室制
一、投标资格预审须知
(一)前附表
工程名称 赣州市中心城区赣江路、八境路、滨江四期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工程 建设地点 赣州市中心城区赣江路、八境路、滨江四期地块 设计单位 深圳物业国际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赣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工程立项
批准文件 赣市发改投资字[2009]164、165、166号 工程总投资 约7.56亿元 本项目投资 约7.56亿元 建筑面积 37.18万m2 结构 框架、框混 建筑高度 10~80米 层数 3~26+1层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质量要求 合格,其中10%达到优良工程(具体栋号详见招标文件) 开工日期 2009年 9 月~11月 竣工日期 2010年12月~2011年12月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 滨江四期第一标段、第三标段、第四标段要求具有具有拟派建造师拟派建造师:00~17:00 到位资金 基本到位 预审时间 招标人另行电话通知
(二)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1、该工程招标人已按有关规定完成了项目批准,招标告知、公告或投标报名等手续,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工程招标范围:赣州市中心城区赣江路、八境路、滨江四期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涵盖的所有工作内容。
2、标段的划分:赣江路及八境路地块划分为三个标段,滨江四期地块划分为六个标段(各标段的规模详见《招标公告》)。
(三)投标资格预审资格条件:
投标报名人应满足《招标公告》要求的必备资格条件,并应在资格审查时提供下列证件及材料原件:
1、提供具备授予合同资格和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相关材料(如企业的资信证明,要提供银行的验资报告等);
2、投标报名人企业施工资质证书;
3、投标报名人企业营业执照;
4、投标报名人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渡期间,部分省外企业无法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应提供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安全质量监督站出具的上年度无安全事故的证明);
5、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出具劳动主管部门已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劳动合同不实行备案的地区,应提供社保证明),并附本人身份证;
6、拟派建造师的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身份证及近五年以来在赣州市中心城区完成的施工业绩的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竣工图、竣工验收备案表五项中任意二项或其它能充分证明的材料),拟派建造师若在近五年获得市级优良工程奖(不含结构优良)以上(含市优奖)的,则应提供获奖证书及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竣工图、竣工验收备案表五项中任意二项或其它能充分证明的材料。
注:拟派建造师在近五年获得市级优良工程奖(不含结构优良)以上(含市优奖)的优先考虑。
7、施工员、质检员、造价员、材料员的岗位证书和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8、赣州市外投标单位应出具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在投标资格预审日之前二十天内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证明;
9、外埠来赣施工单位还应在开标时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书;
10、资格预审评分所需的其它材料(资格预审评分材料未提供原件的不予计分)。
注:上述第1~9项证件材料为投标人必备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未提供齐全或所提供的证件材料无效(或不满足要求)的,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将被资格审查委员会确定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
(四)其它规定:
1、投标报名人未按须知规定的时间递交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材料将被拒绝;
2、所有评分资料凭原件计分;
3、投标报名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预审文件与递交投标预审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预审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投标资格预审的标准和方法
招标人采用《赣州市中心城区赣江路、八境路、滨江四期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工程资格预审优选评分办法》进行资格预审,并按下列方法产生投标人:
当符合必备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在15家以内(含15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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