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审基础与申请文件撰写 (理论部分).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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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审基础与申请文件撰写 (理论部分) 实审基础部分 鉴于时间问题,本部分仅简单介绍以下内容: 新颖性 创造性 单一性 实质审查程序 一、 新颖性 1、现有技术 2、抵触申请 3、对比文件 (三)新颖性的审查原则—单独对比 (四)新颖性的审查基准 1、 相同内容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 2、下位概念与上位概念 3、 惯用手段的直接置换 4、数值和数值范围 (一)创造性的概念 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1、已有的技术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三十条的规定,在判断创造性时作为对比基础的已有的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在国内公开使用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的技术,也即现有技术。 2、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 第一,知晓申请日或者优先权日之前发明所属技术领域所有的普通技术知识; 第二,能够获知该领域中所有的现有技术; 第三,具有应用该日期之前常规实验的手段和能力,但他不具有创造能力; 第四,如果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能够促使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其他技术领域寻找解决技术问题的技术手段,则他还具有这一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的知识和能力。 3、突出的实质性特点 4、显著的进步 (二)发明创造性的审查原则 是否具备创造性,只有在其具备新颖性之后才予以考虑。 是否具备创造性,是相对于现有技术整体而言的,适用“组合评价”原则 (三)创造性的审查方法 创造性的审查基准就是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创造性的审查就是要判断发明是否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1、突出的实质性特点的判断 (1)找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 (2)找出发明与确定发明所解决的技术问题 (3)判断要求保护的发明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否显而易见 (1)找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 最接近的现有技术,是指现有技术中与要求保护的发明最密切相关的一个技术方案。 对于产品发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通常是另一件功能或用途相同或者接近的产品,该产品与发明相同的技术特征也通常最多; 对于方法发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通常是类似的方法。 (2)找出发明与确定发明所解决的技术问题 A、找出“区别特征”,判断这些“区别特征”能够解决什么问题,该“区别特征”能够解决的问题,就是发明所解决的技术问题。 B、“技术问题”的重新确定—基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重新确定的该发明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可能不同于说明书中所描述的“技术问题”,则需要重新确定技术问题。 (3)判断要求保护的发明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否显而易见 在最接近的现有技术以及所确定的发明解决的技术问题的基础上,判断发明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否显而易见。 解决前面所认定的技术问题——发明所采用的技术手段(“区别特征”)——其他现有技术中有披露,作用与在本发明中的作用相同—该现有技术中存在“技术启示”, 下述情况,认为存在“技术启示”: (1) 所述区别特征为公知常识,例如,公知的教科书或者工具书中记载的技术手段; (2) 所述区别特征为同一篇对比文件或者另一篇对比文件中披露的技术手段,该技术手段在对比文件中所起的作用与在本发明中所起的作用相同; 2、显著的进步的判断 (1) 比现有技术具有更好的技术效果 (2) 采用技术构思不同的技术方案解决同样的技术问题 (3) 代表某种新技术发展趋势 (4)尽管发明在某些方面有负面效果,但在其他方面具有明显积极的技术效果。 例一 权利要求: 一种家用保险箱, 包括箱体(4)和螺栓(1),其特征是通过螺栓(1)将箱体(4)同建筑物墙体(3)固定在一起,螺栓从墙的另一侧通过垫板、墙体穿入箱体内,并在箱体内用螺母(5)固定。 对比文件1 对比文件2 创造性评述: 权利要求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家用保险箱,并具体公开了以下的技术特征“保险箱和固定连接装置”(参见对比文件1的附图);该权利要求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在于:“螺栓从墙的另一侧通过垫板、墙体穿入箱体内”。 可以认为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高箱体与墙壁固定的牢固性。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螺栓从家俱背板另一侧通过垫板、背板穿入箱体内的连接装置(参见对比文件2的_____),与在本发明中所起的作用相同,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得出该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所述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此该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 创造性评述: 权利要求相对于对比文件1、2具备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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