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与效率视角下的我国现行税制评估.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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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第10期                山 东社 会 科 学                   No.10  总第206期               SHANDONGSOCIALSCIENCES              GeneralNo.206 “公平与效率”视角下的我国现行税制评估 朱德莉 (四川大学 经济学院,四川 成都 610065) [摘要] 我国经济发展遵循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理念,与之相匹配,我国现行的税收 法律制度也体现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特征。然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也表现出 一定的功能异化,出现了立法、司法和执法刻意追求和体现“效率优先”的实际效果。通过对 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的评估,在兼顾“公平与效率”方面,各种税制都存在一定的瑕疵。 税收征收管理存在的缺陷,将难以有效地保障改革发展成果为全社会合理共享。 [关键词] 公平与效率;税收实体法;税收程序法;税制评估 [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4145[2012]10-0128-04   一、引言 税收从来不是单纯的技术问题或者经济问题,它更多的是一个政治问题。长期以来,我国的经济发展遵 循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理念,与之相匹配,我国现行的税收法律制度也体现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特征。 我国历来注重经济发展的“卡尔多———希克斯标准”,即经济发展给全体社会成员带来的总收益,在补 偿经济发展给全体社会成员带来的总成本后,还有净收益。将“总成本与总收益相抵后还有净收益”作为经 济发展目标,这显然是在追求一个“集体效率的目标”。不过,对这一目标的追求却忽略了经济发展所导致 的“净收益在不同成员之间的分配问题”,而经济发展所导致的“净收益在不同成员之间的分配问题”直接关 涉经济发展能否得到社会成员的支持。按照制度经济学的“戴维斯———诺斯标准”,只有经济发展给一个社 会成员的预期收益超过他为支持经济发展可能付出的预期成本,这个社会成员才会支持经济发展。但是, “真实世界的改革,可能是符合‘卡尔多———希克斯标准’,即能够增进生产力与全社会的财富;但同时却往 往是使得一部分人福利得到增进,一部分人福利受到相对损失———这种使一部分人福利得到增进而另一部 分人福利受损的状态,在新政治经济学中称为‘利益不一致’,即不可能同时符合每个成员的‘戴维斯———诺 ① 斯标准’。” 所以,经济发展除非采取一定的措施以补偿利益受损的社会成员,否则即便满足“卡尔多——— 希克斯标准”的经济发展,要么在立法上遭遇困境,要么诱发无穷的社会冲突。同理,为了协调经济发展中 的效率标准和公平标准,我国现行的税收法律制度应该进行重构,确保国民财富分配实现“公平与效率”的 和谐统一。 二、我国现行的税制框架 我国现行税制框架是指我国全部现行税收法律规范组成的有机联系的整体,它是由税收实体内容和税 ② 收征管程序构成的统一体,即由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构成的统一体。 (一)税收实体法 税收实体法主要由流转税法、所得税法、财产税法、行为税与特定目的税法、资源税法等部门法构成。 1.流转税法是指调整以流转额为征税对象之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以流转额作为征税对象的 税收称之为流转税,如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等。  收稿日期:2012-03-09  作者简介:朱德莉,女,四川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  ①卢周来:《中国改革的新政治经济学》,《读书》2009年第5期。  ②张怡:《税法》,清华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128 2.所得税法是指调整所得税之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所得税包括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企 业所得税是对企业纯收益征收的税,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纯收入征收的税。 3.财产税法是指调整财产税之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我国现行财产税法规主要有1986年9月 15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等。随着我国经 济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化,我国可能将逐步开征其他财产税,如遗产与赠与税、物业税等财产税种。 4.行为税与特定目的税法是指调整行为税与特定目的税之税收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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