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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法 陈欢欢 二O一一年十一月 提纲 一、出台背景和意义 二、行政强制的概念 三、原则 四、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和程序 五、行政强制执行方式 一、出台背景和意义 《行政强制法》刚刚审议之初,有委员大呼,现在强制权力已经够大了,还要给权力吗?民间的说法则是“我们还被强制得不够吗?” 所以,长期以来,最高立法机关与行政法的学者们总是不厌其烦地解释:这部法律重要的不是再多给权力,而是规范权力。 全国首例农民告县长案 外国媒体报道 “中国法制走了一大步,中国的农民敢告县长” 程序比实体重要过程比结果重要 来源:一些法治国家的制度建设往往是从“坏人假定”出发,即假定企业家是不道德的,公务员是不道德的,政治家是不道德的,人是靠不住的,总统也是靠不住的。于是不懈地追求制度规范如何严格再严格,监督机制如何严密再严密,官员的从政行为如何公开再公开,公众的权利如何保障再保障。 英国历史学家、政治思想家阿克顿勋爵名言 “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 意义 行政强制法是一部规范行政强制,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保护公民与法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是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重要的法律规范,属于行政程序法。 。 人权入宪和私产保护入宪的背景下,行政强制法的出台更利于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保护。 “法律正当程序”理论—“六人分粥式” 德高望重者分----典型的人治 一人分一人监督----不完善的法治 轮流分----无政府状态 谁分谁最后拿----法治状态 法律正当程序—体现程序保障公正 出台过程 1999年3月有关部门开始起草; 2005年底,草案首次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2011年6月30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五次会议审议的草案,终于走完了从起草到通过的漫漫12年立法之路 我国行政强制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方面是“乱”。包括“乱”设行政强制和“滥”用行政强制。 二、行政强制的概念 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措施 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灾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特征:1、主体:行政机关 2、性质:对人身自由、财产采取暂时性限制或控制; 3、目的: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灾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 行政强制执行 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特征:1、主体:行政机关或者法院 2、客体:行政决定确实的相对人义务 3、目的:以强制手段保证义务履行 就目前行政管理规范,多数行政机关无行政强制权,要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其中最引起公众关注的,就是强制拆迁。 强制拆迁 2001年6月13日国务院公布实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2004年修宪,人权保障和合法私有财产保护入宪,引起对政府强拆的一片质疑。 2007年《物权法》的出台,直接将《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推到了风口浪尖,曾被法学界评为“恶法” 2004年是对82年宪法的第四次修改,共涉及14条。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同时规定,因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或者征用。 至此,国家有关部门要求,商业性开发严禁强拆。 抚州宜黄的强拆事件 2010年9月10日,广受社会瞩目的江西抚州市宜黄县发生“9.10”强拆事件 10月9日,宜黄县县委书记和县长被免职 10月12日,宜黄县政府一名官员投书媒体,“没有强拆就没有中国的城市化,没有城市化就没有“崭新的中国”,“没有强拆就没有新中国。” 2010年11月1日,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教授于建嵘发微博称,其在受邀去江西讲课时,号召党员干部不要去拆老百姓房子,遭江西万载县县委书记陈某批驳,该书记称:“如果没有我们这些县委书记这样干(拆迁),你们这些知识分子吃什么!” 三、原则 一是法定原则。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进行; 二是适当原则。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应当适当,采用非强制手段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得设定和实施行政强制; 教育先行,强制次之 三是教育与强制相结合原则。经教育自觉改正违法行为的,就不应再采取行政强制。 四是不得为单位和个人谋利原则。 五是权利救济原则。 两大著名原则: 1、许可原则——对行政机关而言,法无明文许可即为禁止; 2、推定原则——对老百姓而言,法无明文禁止即为许可。 行政机关一切权力来源于法律的设定。 摆烟摊(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美国最牛“钉子户”:逼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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