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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网络舆情应对机制的思考.pdf

张尚强申请国家赔偿案舆情事件分析及对完 善网络舆情应对机制的思考 (撰稿:林松崧) 张尚强等三人因涉嫌敲诈勒索被移送审查起诉,我院认真 甄别案情后,依法对张作出了不起诉决定,张向我院申请国家 赔偿,我院受理后对照国家赔偿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其申 请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其赔偿请求不属于国家赔偿的范围, 我院将《审查刑事赔偿申请通知书》送达张后,张拒绝签收, 多次上访。2009年 12月 28日,《广州日报》以《民工无罪被关 押 211天 申请国家赔偿遭拒》为标题对该案进行了报道,多家 网媒原文转载了该报道,有网友将报道转载至凯迪社区、红网 论坛、天涯博客,引发社会关注。截止 2010年 1月 5日下午四 点,以“民工无罪被关 211 天申请国家赔偿遭拒”为题可以用 GOOGLE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出 56300条结果,新浪网跟帖评论有 1106条。 一、舆情发展和我院应对过程 2009年12月 28日,“民工”、“无罪被关两百多天”、“申请 国家赔偿遭拒”等题材组织起来的新闻在《广州日报》及其网 络版刊登后,新浪、新浪、搜狐、腾讯、网易等网络媒体竞相 1 转载《广州日报》报道,短时间内引发了网络舆情。我院高度 重视,各部门密切协作,向媒体澄清事实,尽快地平息了舆情。 (一)反应迅速,积极主动,正面回应。28日《广州日报》 报道的当天,多家网媒同时转载、报道,有人把报道发在凯迪 社区、红网论坛、天涯博客上。从跟帖情况看,发在这些论坛 的帖子基本没有跟帖,新浪、凤凰等网站新闻跟帖较多,但这 些网站跟帖需要注册,过激的话也会被网管截住,所以“口水” 相对较少,发言相对以前理性很多,多与新闻标题相对应,主 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指责或质疑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办案时间 长、关押久;二是对深圳当前的社会环境不满;三是对“无罪” 还不予国家赔偿提出质疑。之后,有多家媒体联系我院,希望 对事件作深度报道。网络舆情应对部门在第一时间向正在开会 的王晋闽检察长作了汇报,与办公室进行了沟通。办公室在接 到互联网中心的相关通报后,立即把媒体报道打印给黄滨副检 察长,汇报了情况,并按黄滨副检察长要求向王晋闽检察长作 了汇报,王晋闽检察长马上在会议现场召集杨云峰副检察长、 郭世钊副检察长碰头,理出了应对思路,要求相关部门分头落 实:一是与媒体沟通,29 日上午召开新闻通报会,由办公室组 织;二是由公诉部门和控申部门分别起草办案经过的材料,由 办公室汇总成新闻通稿;三是控申部门与张尚强进一步沟通; 四是该案的有关情况准备在网站发稿;五是办公室、控申部门、 2 舆情应对部门对口向市院、区委有关部门汇报情况;六是启动 网络舆情应对机制。28日当天的各项部署迅速落到实处。其中, 网络舆情应对部门不间断监测网上舆情,向市院研究室汇报了 情况,与市院网络舆情应对负责人沟通了意见,组织本院网络 评论员开展网络评论。 (二)统一部署,谋划细致,应对得当。29 日上午新闻通 报会前的一个多小时,王晋闽检察长、杨云峰副检察长、郭世 钊副检察长、黄滨副检察长等院领导召集办公室、侦监、公诉、 控申和网络舆情应对部门人员对新闻通报会的材料进行了研 究,为开好新闻通报会作了充分准备。办公室用《重大情况专 报》及时上报了事件的进展情况,关于该案情况通报的稿件同 时发在我院门户网站上。在新闻通报会上,《南方都市报》、《广 州日报》、《深圳特区报》和深圳新闻网的记者到会,我院郭世 钊副检察长、黄滨副检察长和侦监科、控申科领导、案件承办 人回答记者提问,办公室领导和互联网检务中心负责人列席会 议。我院通报了张尚强案的具体情况,以真诚的姿态正面回答 记者的提问,把张尚强的真实身份、该案承办过程中的证据变 化、我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法律依据、我院不认为其属于国家 赔偿范围的法律依据、为什么报道中所谓的“无罪”并不等于 张在该案中是清白的、关押后经过的司法程序、张尚强上访的 情况、公安机关为治疗其疾病的花费、我院提出的救济等各方 3 面情况都讲得十分清楚。与此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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