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学(第五版) (高等政法院校法学规划教材)教学课件 作者 苏惠渔 第二十六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 民主权利罪.ppt

刑法学(第五版) (高等政法院校法学规划教材)教学课件 作者 苏惠渔 第二十六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 民主权利罪.ppt

  1. 1、本文档共50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第二十六章 侵犯公民人身 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一节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概述 第二节 侵犯生命、身体的犯罪 第三节 侵犯妇女、儿童身心健康的犯罪 第四节 侵犯人身自由的犯罪 第五节 侵犯名誉的犯罪 第六节 侵犯民主权利的犯罪 第七节 妨害婚姻家庭权利的犯罪 第八节 其他犯罪 思考题 第一节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概述 一、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概念及特征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包括两类犯罪: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②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罪。其构成要件如下: 1.犯罪客体:犯罪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与民主权利。 2.犯罪客观方面: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行为。 3.犯罪主体:犯罪主体除少数要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邮政工作人员以外,其他多数犯罪均为一般主体。 4.犯罪主观方面:除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重伤罪以外,其他犯罪只能由故意构成。 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类型 1.侵犯生命、身体的犯罪 2.侵犯妇女、儿童身心健康的犯罪 3.侵犯人身自由的犯罪 4.侵犯名誉的犯罪 5.侵犯民主权利的犯罪 6.妨害婚姻家庭权利的犯罪 7.其他犯罪 第二节 侵犯生命、身体的犯罪 一、故意杀人罪 (一)故意杀人罪的概念及特征 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其主要特征是: 1.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 2.客观方面必须具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3.主体是已满14周岁、具有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观方面是故意。 (二)认定故意杀人罪应当注意的问题 1.注意相关条文对故意杀人罪的规定。 2.对实施安乐死的,一般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 3.对与自杀有关的案件应具体分析,区别处理。 (三)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 二、过失致人死亡罪 (一)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概念和特征 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由于普通过失而致人死亡的行为。过失致人死亡罪在主观上必须是过失。客观上必须实施了致人死亡的行为,并且已经造成死亡结果,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已满16周岁、具有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 (二)过失致人死亡罪的认定 在认定过失致人死亡罪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将过失致人死亡罪与过失引起被害人死亡的其他犯罪相区别。 2.将过于自信的过失致人死亡与间接故意杀人相区别。 3.将疏忽大意的过失致人死亡与意外事件致人死亡相区别。 4.过失致人重伤进而引起被害人死亡的处理。过失致人重伤进而引起被害人死亡的,应直接定过失致人死亡罪,不能套用故意伤害致死的模式,定过失伤害致死罪。 (三)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刑事责任 三、故意伤害罪 (一)故意伤害罪的概念及特征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其主要特征如下: 1.客体是他人的健康权。 2.客观上实施了伤害行为。 3.主观上必须具有伤害的故意 (二)故意伤害罪的认定 1.故意伤害与一般殴打的界限。 2.重伤与轻伤的界限。 3.故意伤害罪与故意杀人罪的界限。 4.故意伤害致死与过失致人死亡的界限。 5.故意伤害罪与包含伤害内容的其他犯罪的界限。 (三)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 四、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 (一)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概念和特征 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是指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的行为。 本罪的基本特征为: 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的行为。这种出卖行为应当是基于受害者本人的同意,即受害者能够意识到其行为是出卖器官,并且能够认识到出卖器官对身体造成的影响。 (二)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的刑事责任 五、过失致人重伤罪 过失致人重伤罪,是指过失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行为。本罪在客观上必须实施了伤害行为,且必须造成他人重伤的结果。主观上是过失。 根据《刑法》第235条的规定,犯过失致人重伤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第三节 侵犯妇女、儿童身心健康的犯罪 一、强奸罪 (一)强奸罪的概念 强奸罪分为两种类型,一类是普通强奸,即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另一类是奸淫幼女(准强奸),即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交的行为。 (二)普通强奸的特征 1.客观上必须违背妇女意志,采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 2.主体是已满14周岁,具有辨认控制能力的自然人,通常是男子,其中直接正犯只能是男子。 3.主观方面是故意。 (三)奸淫幼女 符合下列特征的,属于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文档评论(0)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