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学(第五版) (高等政法院校法学规划教材)教学课件 作者 苏惠渔 第十三章 排除犯罪性的行为.ppt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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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排除犯罪性的行为 第一节 排除犯罪性行为概述 第二节 正当防卫 第三节 紧急避险 第四节 意外事件 第五节 其他排除犯罪性的行为 思考题 第一节 排除犯罪性行为概述 一、 排除犯罪性行为的概念 排除犯罪性行为,是指某种行为在客观上符合了某一犯罪的形式要求,而实质上却是为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权益而实施的对社会有益的行为,或者虽对社会造了损害结果,但却不具备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这类行为的主要特征是: 1. 客观上似乎给社会造成了一定损害,而实质上对社会有益而无害,或者给社会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法律明文规定不是犯罪的行为。 2. 主观上没有危害社会的故意或者过失,而是为了保卫社会,或者是由于不能抗拒或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的。 二、排除犯罪性行为的种类 我国刑法关于排除犯罪性的行为,只明文规定了正当防卫、紧急避险和意外事件。而事实上还有其他一些行为,也形似犯罪而实属非罪,如依照法令的行为、执行命令的行为、正当的业务行为、自救的行为和经权利人同意的行为等。 第二节 正当防卫 一、正当防卫的概念 《刑法》第20条第1款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的主要特征是: 1. 防卫人的行为是同不法侵害行为作斗争的正义、合法的行为,其给不法侵害者所造成的损害,乃是制止不法侵害行为所必要的,不仅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反而对社会有益。 2. 防卫人实施正当防卫的目的,在于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其主观上不仅不具有危害社会的故意,反而是为了保卫社会。因此,正当防卫属于排除犯罪性的行为,受国家法律保护。 二、正当防卫的条件 (一) 必须要有不法侵害行为的发生 (二) 必须是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 (三) 必须是出于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的意图 (四)正当防卫必须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行 (五)正当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 三、正当防卫中的无限防卫 所谓无限防卫,亦称无过当防卫、特殊防卫。依《刑法》第20条第3款是指“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1.不法侵害具有严重的暴力性; 2.防卫手段和防卫限度具有无限性。 四、防卫过当的刑事责任 《刑法》第20条第2款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一) 防卫过当的定罪 (二)防卫过当的量刑 第三节 紧急避险 一、紧急避险的概念 《刑法》第21条第1款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根据该条规定,所谓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个较小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二、紧急避险的条件 (一)必须要有危险的发生 (二)必须是正在发生的危险 (三)必须是为了使合法权益免受正在进行的危险 (四)必须是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实施 (五)避险不能超过必要限度造成损害 三、避险过当的刑事责任 (一)避险过当的定罪 (二)避险过当的量刑 四、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异同 相同点:① 都具有主观目的的正当性。 ② 都具有客观行为的有益性。 ③ 都具有实施行为的合法性。 不同点:① 危害的来源不同。 ② 行为的对象不同。 ③ 实施行为的条件要求不同。 ④ 对损害程度的限度要求不同。 ⑤ 对行为主体的要求不完全相同。 第四节 意外事件 《刑法》第16条规定:“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 意外事件的主要特征是: 1.行为在客观上造成了损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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