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2006—2007学年第一学期经济法总论考试试题(A卷).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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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2006—2007学年第一学期经济法总论考试试题(A卷).doc

中国政法大学2006—2007学年第一学期经济法总论考试试题(A卷) 满分70分,平时作业30分 (均统一答于试卷纸上,本试题必须与试卷一同交回) 学号: 学院: 班级: 姓名: 二、判断并改错(每题2分,共10分。要求在答题纸上写明“对”或“错”,若为“错”则需写明正确表述) 1.“经济法”(Wirtschaftsrecht)一词,在学术上开始使用主要是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后的日本。 错。改正为:“经济法”(Wirtschaftsrecht)一词,在学术上开始使用主要是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后的德国。 2.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有知情权、安全权、隐私权、自由权、结社权等九项权利。 错。改正为: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有知情权、安全权、结社权等九项权利。 3.回扣和折扣的主要区别在于给付标的物的形态不同,前者包括财物和非财物利益,后者只能是财物。 错。改正为:回扣和折扣的主要区别是给付财物是否属于“帐外暗中”。 4.就行为性质而言,有奖销售、串通招投标、发布比较广告都属于我国现行《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制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错。改正为:就行为性质而言,不当有奖销售、串通招投标、发布虚假广告都属于我国现行《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制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或改正为:就行为性质而言,串通招投标属于我国现行《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制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5.按照我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物品才是产品。因此,人体血清、建筑物等都是我国《产品质量法》上的产品。 错。改正为:按照我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物品才是产品。但是人体血清、建筑物等不是我国《产品质量法》上的产品 三、概念比较题(每题5分,共10分。要求写明概念的涵义并就两者的区别与联系做出比较) 1.反垄断法适用除外与行政垄断 答:反垄断法适用除外是指国家为了整个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在反垄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中规定某些情形不适用垄断禁止。行政垄断是指地方政府和中央或地方政府部门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 二者的联系:都借助国家公共权力确定、维护垄断地位。 二者的区别为:行政垄断危害社会公共利益为非法垄断,反垄断法适用除外不危害社会公共利益为合法垄断;行政垄断均为非经济垄断,反垄断法适用除外中有部分为经济垄断。 2.产品瑕疵与产品缺陷 答:产品瑕疵是指产品不具备应有的使用性能,不符合明示采用的产品质量标准或不符合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产品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或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二者的联系:产品瑕疵和产品缺陷都属于产品的质量问题。 二者的区别:产品瑕疵导致产品不适用,采用过错责任归责原则;产品缺陷导致产品不安全,采用过错或无过错责任归责原则。 五、论述题(任选其一,每题14分,共14分。要求有立论,运用必要的论据分析,论证过程较充分且层次清晰、逻辑严谨,切忌简单堆砌知识) 1.论经济法在我国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中的作用。 2.论私人诉讼在市场规制中的作用。 六、案例分析题(共10分。要求准确回答问题并简要陈述理由) Y县供销社日杂公司(简称日杂公司,性质假定是国有)有一处位于县城繁华地段,面积1144.7平方米的土地和671.5平方米的仓库。由于连年亏损,公司决定将仓库和土地使用权一起委托拍卖公司拍卖。但是,在拍卖会上,仓库和土地总共只拍卖了28.3万元,买者是该县的个体户张某。拍卖会后,张某与日杂公司签订了协议,支付价款。由于拍卖数额与职工们原先的估计差别很大,引起了一些职工不满,于是有职工向检察院举报。检察院调查后发现,当时参加竞拍的除张某之外,还有其他13位竞买人。奇怪的是,这13个人在拍卖会上只象征性地叫了两次价,便心甘情愿地看着张某以28.3万元的低价买走了这块地方。检察机关对13位竞买人继续调查,发现一个鲜为人知的秘密。原来在拍卖前,张某已经与其他竞买人进行过协商,张先后拿出12万元分给其余13个人,并与他们达成默契,要求这十几个人拍卖时只象征性的举两次牌,然后让张一人中标。最后,张某如愿以偿,并很快在原址上建了一栋楼房。2001年8月,会计事务所对日杂公司土地使用权重新进行评估,评估价最低为46万多元,比拍卖价格高出17万余元。因没有发现行贿受贿或触犯刑律的行为,检察机关无法以刑事案件起诉,遂请求日杂公司、县政府、国资办、法制办等部门提起诉讼,但均遭拒绝。无奈之下,检察机关以民事原告身份起诉到法院。 请对该案做出以下分析: (1)该案中张某的行为涉及到哪些人的利益?这种行为属于何种性质,是否违反法律规定?(3分) (2)哪些人或机构,可以通过何种渠道要求认定张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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