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农业大学本科学生学业管理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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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农业大学本科学生学业管理细则 为了学生充分了解学校教学管理制度,安排好自己的学习计划,能动性的学习,更好地完成学业,根据《沈阳农业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 学制及学分要求 第一条 学校实行弹性学制。动物医学专业基本修业年限为5年,学生可以在4~7年内修满学分申请毕业;其他专业基本修业年限为4年,学生可以在3~6年内修满学分申请毕业。 第二条 学校教学制度实行学分制。四年制学生主修专业毕业总学分需达到或超过 (含实践教学环节、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175学分,五年制学生主修专业毕业总学分需达到或超过 (含实践教学环节、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210学分。 第二章 教学计划及课程设置 第三条 学生必须按教学计划修读课程。教学计划是学校实现本科生人才培养目标和基本要求的总体计划和实施方案,是学校组织和管理本科教学过程的主要依据。学生只有完成教学计划中规定的课程及实践教学环节,方可毕业。 第四条 教学计划中的课程设置分为必修课、限修课和选修课三大类。 (一)必修课是指培养计划中规定该专业学生必须修读的课程; (二)限修课是指有条件限制的选修课,包括公共限修课、学科基础限修课、专业基础限修课、专业方向课(为一组课程,学生必须整组选修)。学生必须在每类限修课中完成规定的学分; (三)选修课是指由学生自由选修的课程。学生获得的科技创新奖励学分可充抵选修课学分,但每名学生充抵学分最多不超过3学分。在完成本专业必修课程的前提下,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多选修其它专业的课程,其多选修课程的成绩同样计入本人档案。 第五条 课程设置按其模块分为公共平台课、学科基础平台课、专业基础平台课、专业平台课和实践教学环节,每个平台中都设有必修课和限修课,每个平台课都有相应学分要求。各专业的具体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详见《沈阳农业大学教学计划》。 第三章 修读课程 第六条 学生可以根据学校的课程安排及自己的具体情况,在导师的指导下自主选修课程和安排学习进程。学校实行网上选课,网上选课的时间为每年6月中旬至7月中旬和12月中旬至1月中旬。计算机自动生成课表。 第七条 学生应按教学计划选课,选课时要充分考虑课程的重要性和顺序,应按必修课优先、限修课次之、选修课在后,以及先行课优先、后续课在后的原则选课。学生每学期选课不得低于20学分,最高不能超过35学分。选修课不达到一定选修人数不能开课。 第八条 学校对公共平台课和学科基础课实行分学科同时开课,学生可以选择自己喜欢的教师听课。对于由多名教师授课,但课时相同、内容相同的的课程,学校实行“四统一”,即统一大纲、统一要求、统一考试、统一阅卷。 第九条 学生应随堂听课,无故不上课者按旷课处理。对于平均学分绩点4.0以上的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经本人申请,指导教师及任课教师同意,学生所在院审查,教务处批准,可以自修部分课程,免于随堂听课;学生选修的课程有部分内容与其他课程上课时间冲突时,可申请自修其中1门课程的冲突部分,但必须完成规定的作业,参加实验、测试、考试,并办理相应手续。政治理论课、体育课、军训以及实验与实践教学环节均不能申请免听。学生旷课按《沈阳农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细则》执行。 第十条 学校实行免修课程制度。学校在每学期初,根据学生申请,对该学期的课程组织免修考试。学期平均学分绩点4.0以上的学生,经本人申请,学院审核,可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免修考试,凡免修考试成绩在80分以上(含80分)者,准予免修。但政治理论课、体育课、军事理论课、军训、实验及教学实践环节以及公共选修课等不能申请免修。 第四章 学分计算与最低学分要求 第十一条 学校按如下方法计算学分,即:课堂教学与实验教学以每门课程的教学时数为标准计算学分,一般课程课堂教学每18学时计1学分;体育课每30学时计1学分;公共平台课中的任选课和实验课每20学时计1学分。集中教学实习、毕业实习、课程设计等实践教学环节,一般每周计1学分;分散教学实习、毕业实习、课程设计等实践教学环节,一般满30学时计1学分。 第十二条 学校设立科技创新奖励学分。在学期间,参加各种科技竞赛者,按获奖等级记1~5个学分。作为主要完成人承担教研与科研课题,按鉴定成果等级或科技获奖情况记1~5个学分。获得发明专利按专利类型每项记3~5个学分。同一成果多次获奖或集体奖项与个人奖项有重复的奖励学分只取最高值记分,不重复记分;多项创新成果奖励学分可以累计。对以上活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经费资助。在学期间,以第一作者在国内外期刊上发表论文者,按期刊等级每篇记2~6个学分,并资助版面费。有关科技创新奖励学分具体实施办法将另行规定。 第十三条 学校规定每学期学生必须取得的最低学分数,未达到最低学分数者将按退学处理。具体要求如下: 第一学期末未能取得14学分及其以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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