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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 南 医 学 院 文 件
海医学〔2013〕167号
关于印发
《海南医学院优秀教材评选奖励办法》的通知
各院、部(系)、室(中心),各直属机构:
《海南医学院优秀教材评选奖励办法》业经我校2013年第7次校长办公室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海南医学院优秀教材评选奖励办法
海南医学院
2013年12月18日
附件:
海南医学院优秀教材评选奖励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激励广大教师编著更多高质量的教材,促进我校的教材建设,使教学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根据原国家教育委员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奖励试行条例》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学校教材建设基金资助的教材、我校教师编著的本科(含留学生)、专科(含成人教育)、研究生等层次学生使用的各类纸质教材、讲义、数字化教材(包括各种音像教材、多媒体教材、CAI课件等)均属评选对象。
第三条 上述教材(讲义)均需经过两届以上(含两届)学生使用,且教师、学生反映良好(附教师、学生教材评价意见等支撑材料),方可参加评选。
第四条 凡已获得校级以上教材奖(含多媒体教材奖等)的教材不得再次参加同级评选。再版教材内容更新1/3以上,质量有明显提高,且又使用两届及以上的,方可再度申报。
第五条 各种专著以及为各类短训班、岗位培训人员编写的教材均不属于本办法参评之列。
第二章 评选条件
第六条 评选优秀教材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与本门学科发展相适应的科学水平,有较强的理论性和系统性,能够正确地阐述本门学科的科学理论和概念,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
(二)符合本门课程在教育计划中的地位和要求,取材合适,内容的阐述符合教学规律,循序渐进,富有启发性,便于学生自学,配有适当的思考题、习题,使学生能够掌握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三)文字精练、准确、流畅,符合国家规范化要求;插图正确,文图配合恰当。
(四)教学目的明确,选材合理,引用的数据、例证等资料真实可靠,符合教学要求。
第七条 对于习题集、实验指导书、工具书等,在满足基本条件的基础上,重点考虑以下条件:
(一)紧密结合课程教学内容及要求,有利于学生巩固和加深理解所学的知识。
(二)精选习题,由易到难,由浅入深,灵活多样,有助于学生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实验教材密切配合理论教学,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
第八条 数字化教材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选材典型,思路清晰,富有启发性。
(二)原理、素材、例证科学,合乎逻辑,思想性强。
(三)场面、环境、动画、色彩、音响、模拟实验逼真。
(四)字幕工整、清晰,合乎规范。
(五)解说简明、生动、形象、恰当。
(六)片长适度,特技运用效果好。
(七)声像同步,图像清晰、稳定。
(八)音乐与主题协调,使用面广,教学效果显著。有利于教师组织教学和学生学习,教学效果明显优于同类课程的传统讲授方式。
(九)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并有较高的社会效益。
第三章 申报与审批
第九条 参加评选的教材(讲义),必须由申报人填写“海南医学院优秀教材(讲义)评选申请表”,连同教材(讲义等)样书一并交三级教学单位。
第十条 三级教学单位首先对申请参加评优的教材(讲义)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评优范围的,要对照评优条件在“优秀教材(讲义)申请表”上填写出详细、准确、具体的推荐意见,报所在二级学院、部(系)教材建设委员会。
第十一条 二级学院、部(系)教材建设委员会认真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在进行评优资格审查后,要认真翻阅样书,对照评优条件,参阅申请表及三级教学单位意见,在对每本申请评优的教材(讲义)逐个评议后,采取举手表决或无记名投票的办法进行评选;经半数以上的委员通过后当选上报。二级学院、部(系)教材建设委员会审核意见要写出详细的评语及推荐获奖等级。
第十二条 各二级学院、部(系)教材建设委员会向校教材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教务部)推荐上报的材料为:优秀教材(讲义)申请表、样书、副教授以上职称的同行专家评审意见2—3份(正式出版的教材要求校外专家评审意见至少1份)。
第十三条 教务部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和审查,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教材建设委员会。
第十四条 学校教材建设委员会聘请专家,组成评审专家组,对各二级学院、部(系)教材建设委员推荐的优秀教材(讲义)提出评审意见,并填写《申报优秀教材(讲义)专家评议表》。
第十五条 评选结果经公示7天后,若无异议,即为获奖教材(讲义);若有异议,则由学校教材建设委员会组织复审。
第四章 奖 励
第十六条 学校优秀教材评选分为纸质教材、讲义、数字化教材(包括音像教材、多媒体教材、CAI课件等)三类。不同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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