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新型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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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江县新型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试行) 本文档由【中文word文档库】提供,转载分发敬请保留信息; 中文word文档库免费提供海量教育、范文、学习、政策、报告和经济类word文档。 为贯彻落实《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2011-2015年)》和《南江县2012—2016年结核病防治规划》,加强县、乡、村三级结核病防治网络建设,探索适合我县实际的结核病防治工作模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目标 为进一步加强医防合作,整合医疗资源,发挥各医疗机构的资源优势,共同落实我县结核病控制政策,提高肺结核病人的发现率、治疗依从性和治愈率,逐步构建“疾控机构负责规划协调、医疗机构负责初筛转诊、定点医院负责确诊收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患者全程管理”的“三位一体”新型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顺应卫生体制改革需要,从而提高结核病控制质量,促进我县“十二五”结核病规划目标的实现。 二、具体目标 (一)以乡镇为单位,DOTS覆盖率达100%; (二)新涂阳肺结核患者的治愈率保持在85%以上; (三)涂阳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者筛查率达到95%以上; (四)落实患者的治疗管理,开展患者追踪,肺结核患者系统管理率达到95%以上,追踪到位率达到90%以上; (五)报告肺结核患者和疑似肺结核患者总体到位率达到90%以上; (六)跨区域流动的肺结核患者信息反馈率达到100%,流动人口肺结核患者的成功治疗率达到80%; (七)医疗机构做好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患者的登记、报告、转诊工作,患者信息报告及时准确,病人报告率、转诊率达到95%; (八)活动性肺结核病人免费药品使用率、免费诊断率达到100%; (九)全民结核病防治核心信息知晓率达到85%; (十)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结核病的筛查率达到100%; (十一)县级定点医院(县人民医院)结核病实验室能开展分支杆菌培养及药物敏感试验工作; (十二)结核病防治工作人员培训率达100%。 三、组织实施与管理 (一)南江县新型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领导小组 组 长:张继伟 县卫生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李瑞恩 县卫生局副局长 谢 标 县疾控中心主任 吴星煜 县人民医院院长 成 员:马华平 南江县卫生局办公室主任 方 健 南江县卫生局医政股股长 赵鹏程 南江县卫生局财务股股长 张国川 南江县卫生局公共卫生股股长 张 军 南江县人民医院副院长 吴显忠 南江县疾控中心副主任 贾 益 南江县疾控中心结防所所长 朱德文 南江县人民医院感染科科长 张巨勇 县人民医院检验科科长 (二)南江县新型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管理办公室 主 任:谢 标 县疾控中心主任 副主任:张 军 县医院副院长 吴显忠 疾控中心副主任 成 员:贾 益 县疾控中心结防所所长 朱德文 县人民医院感染科科长 张巨勇 县人民医院检验科科长 税东平 县疾控中心财务科科长 关 明 县人民医院财务科科长 管理办公室下设技术指导组和财务管理组,技术指导组组长由贾益担任,成员由杨梅、朱德文、张巨勇组成。财务管理组组长由税东平担任,成员由关明、李志勇组成。 (三)职责分工 领导小组的具体职责: 1.领导、检查、督导、考核新型结核病服务体系各项工作; 2.协调相关部门,明确职责,落实工作任务; 3.督促药品、经费的规范使用; 4.解决在新型结核病服务体系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并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和不足。 县疾控中心:代卫生局拟订县年度结核病防治工作计划,完成经费预算的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完成、上报季度、年度报表(告),年度工作总结;负责全县药品需求计划制定,根据定点医院需求为其提供免费的抗结核药品;建立与定点医院的沟通合作机制,定期与定点医院进行信息传递(在5月15日至7月20日期间,县人民医院派3-5名医务人员,到县疾控中心学习结核病防治相关业务,交接完成后,县疾控中心防治工作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到县人民医院进行指导,确保病人发现、登记、报告、诊治、转诊、管理等工作规范运行);负责将定点医院诊治的肺结核患者的信息传递给其居住地的乡镇卫生院,落实对病人的追踪与随访治疗管理;设立专职人员负责管理肺结核患者的督导工作,对网络报告但未及时到定点医院就诊的肺结核患者进行追踪,对中断治疗的患者进行随访;负责对县级医疗机构、基层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结核病防治工作的培训;制定、发放健康教育资料,组织开展健康教育工作;定期检查和指导定点医院的疫情报告和转诊等工作;开展对乡镇(村)结核病患者发现、治疗管理和健康教育等工作的督导检查,对乡镇卫生院督导频次≥1次/季度,对定点医院及其他医疗机构≥1次/月;充分利用数据资料,定期对本县的结防工作进行分析评价,向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汇报。 定点医院:县人民医院为我县结核病诊治定点医院。建立主管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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