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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招考学系、年级、名额及考试科目:.doc
壹、招考學系、年級、名額及考試科目:
文 學 院 學系年級 招生
名額 考試科目 備註 共同科目 專門科目及加重計分
百分比 中國文學系
二年級 6 國文 英文 國學導讀
文學槪論 歷史學系
二年級 12 國文 英文 中國通史
西洋通史 日本語文學系二年級 6 國文 英文 日文(包括文章解讀、文法、翻譯等) 國文、英文各佔總成績25%、日文佔總成績50% 哲學系
二年級 30 國文 英文 哲學概論
理則學 哲學系
三年級 5 國文 英文 中國哲學史
西洋哲學史 音樂學系
主修鋼琴二年級 2 國文 英文 基礎樂理與和聲學
視唱聽寫
術科主修樂器:鋼琴、聲樂、弦樂、木管、銅管。
器樂:自選曲一首、視奏。
聲樂:自選二首不同語言歌曲(需選自義、德、法、英、拉丁文)。 術科主修樂器成績佔總成績60%,基礎樂理與和聲學、視唱聽寫、國文、英文各佔10%。 音樂學系
主修聲樂二年級 2 音樂學系
主修銅管二年級 2 音樂學系
主修木管二年級 2 音樂學系
主修弦樂二年級 3 音樂學系
主修豎琴二年級 1 音樂學系:(電3150至3153)
1.各組於考術科時,現場請繳交已學習或演奏過之主要曲目表及在校成績單影本各二份。
2.鋼琴:加考巴哈平均律賦格一首。
弦樂:限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豎琴。
銅管:小號、法國號、伸縮號、低音號。
木管:限雙簧管、豎笛、低音管、薩克斯管。
3.音樂學系術科成績未達82分者,不予錄取。
4.音樂學系錄取正備取生,正取生報到後有缺額時由相同主修備取生依序遞補,遞補後如仍有缺額,則由其他各主修未遞補之備取生總成績最高者流用該主修所餘缺額。
5.音樂系銅管主修長號第一名學生,可獲獎學金三萬元整。 美術學系
二年級 2 國文 英文 術科:素描
口試
作品審查 素描佔總成績20%,口試佔30%、作品審查佔20%,國文佔10%、英文佔20% 美術學系二年級:(電
1.作品審查須附(1)作品集(包括各階段作品圖片或畫冊等相關資料)(2)自傳(1千字以內)(3)創作自述(不限字數)(4)大學或專科歷年成績單影本。
※可附個展、聯展經歷及得獎記錄證明影本,上述資料請以A4格式裝訂,於報名期間以掛號寄「台中市東海大學883號信箱美術系收」(註:另有報名資料寄課務組,兩者不可混合寄)未繳者以零分計算。所繳資料於口試當天發還,未到者由美術系自行處置。
2.考術科時需自備四開畫板、鉛筆、炭筆、橡皮擦、畫用噴膠、紙膠帶或圖釘等相關用具。
3.口試時可攜帶一至三件作品。口試時間將在考前一週公布在美術系網址。(.tw/~fineart/index.php)
4.術科考試成績未達80分者不予錄取。 理 學 院 學系年級 招生
名額 考試科目 備註 共同科目 專門科目及加重計分
百分比 物理學系
物理組
二年級 6 國文 英文 微積分50%
普通物理學50% 二組考試科目及加重計分均相同;錄取後不得跨組修習 物理學系
應用物理組
二年級 6 國文 英文 微積分50%
普通物理學50% 物理學系
三年級 2 國文 英文 應用數學50%
電磁學50%
力學50% 錄取後重補修一、二年級課程,限修習物理組課程 化學系
化學組
二年級 6 國文 英文 微積分50%
普通化學50% 二組考試科目及加重計分均相同 化學系
化學生物組
二年級 4 國文 英文 微積分50%
普通化學50% 生命科學系
生物醫學組二年級 3 國文 英文 普通生物學
普通化學 生命科學系
生態暨生物多樣性組
二年級 5 國文 英文 普通生物學
普通化學 數學系
二年級 8 國文 英文 微積分Ⅰ(單變數函數)100%
微積分Ⅱ(多變數函數)100% 數學系
三年級 4 國文 英文 高等微積分100%
線性代數100% 環境科學與工程學系
二年級 8 國文 英文 環境科學概論30%
環境基礎化學40%
環境工程概論30% 資訊工程
與科學系
二年級 15 國文 英文 微積分
計算機概論 國文佔總成績10%、英文佔20%、微積分佔30%、計概佔40% 資訊工程
與科學系
三年級 8 國文 英文 離散數學
計算機概論 國文佔總成績10%、英文佔20%、離散數學佔30%、計概佔40% 工 學 院 學系年級 招生
名額 考試科目 備註 共同科目 專門科目及加重計分
百分比 化學工程學系
二年級 8 國文 英文 微積分
普通化學
普通物理 建築學系
二年級 8 國文 英文 初試(筆試):建築概論
術科:基本設計(一)
基本設計(二)
複試(口試) 國文、英文各佔總成績5%,建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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