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东县环城西路市政工程水土保持编制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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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东县环城西路市政工程水土保持编制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HY-ZB-HZ-2012-171 采购人:惠东县县城环城西路建设工程指挥部办公室 招标代理: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2年10月12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2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3 一、供应商资格: 3 二、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3 三、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7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9 一、说 明 9 二、招标文件 10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数量 11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3 五、开标、评标定标 13 六、质疑 15 七、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15 八、适用法律 16 九、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16 第四部分 合同书格式 20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27 一、自查表 30 二、资格性文件 32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 34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 35 三、商务部分 38 (1)实质性响应商务条款(“*”项)响应表 40 (2)一般商务条款响应表 41 四、技术部分 42 五、价格部分 48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各投标人: 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惠东县县城环城西路建设工程指挥部办公室的委托,对惠东县环城西路市政工程水土保持编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HY-ZB-HZ-2012-171 二、采购项目名称:惠东县环城西路市政工程水土保持编制项目 三、投标最高限价:人民币41万元。 投标人符合条件即可进行投标,但应对包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四、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2年10月12日08时30分起至2012 年10月22日18时00分止(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地址:惠州市惠州大道江北段116号盛丰商务大厦9楼909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11月2日09时30分(2012年11月2日09:00 时,北京时间,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惠州市惠州大道江北段116号盛丰商务大厦9楼909室(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开标厅)。 七、开标评标时间:2012年11月2日09 时30分(北京时间) 八、开标评标地点:惠州市惠州大道江北段116号盛丰商务大厦9楼909室(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人:惠东县县城环城西路建设工程指挥部办公室 联系人:黎小姐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752-2811672 电话:0752-8862183 传真:0752-2843697 传真:0752-8862183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州大道江北段116号盛丰商务大厦9楼909室 邮编:516000 开户名: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惠州江北支行 帐号:1080 2251 6010 0039 62 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2年月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一、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说 明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项目的政府采购。 2. 定义 2.1“采购人”是指:惠东县县城环城西路建设工程指挥部办公室。 2.2“监管部门”是指:惠东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股 2.3“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4“招标采购单位”是指: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2.5合格的投标人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3)、具备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格丙级及其以上资质;且在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 “中标人”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3.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3.1 “货物”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等。招标文件中没有提及招标货物来源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政府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 3.2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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