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江汉区.doc

  1. 1、本文档共40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武汉市江汉区.doc

武 汉 市 江汉区 园 林 局 行政审批服务手册 (初稿) 武汉市江汉区园林局 二○一二年十一月 目 录 1、江汉区园林局行政审批一次性告知制度实施细则(试行)……… 3 2、江汉区园林局建设工程项目并联审批实施细则(试行)…………26 3、江汉区园林局重大项目和重点工业项目园林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制度 ……………………………………………………………… …… 36 4、江汉区园林局关于工业项目落地审批收费减免工作的实施细则… …………………………………………………… ………… … 37 5、各园林审批事项相关文书及表格模板…………………………38 江汉区园林局行政审批一次性告知制度 实施细则(试行) 武园规〔2012〕5号 一、为规范我局行政审批服务窗口(以下简称“窗口”)咨询、受理等审批行为,增强申报工作透明度,减少申请人往返窗口次数,压缩受理前的时限,根据市治庸问责、优化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实施行政审批一次性告知制度的若干规定(试行)》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二、本细则中一次性告知是指窗口工作人员依据相关法规和政策文件,结合申报事项具体情况,以《一次性告知书》形式全面、准确、及时告知申请人在受理前所需要完成的各项准备工作及相关要求的行为。 三、《一次性告知书》应包含以下主要内容: (一)申请人申请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名称; (二)承办部门名称,申请人和承办人姓名、联系方式; (三)申请事项收费依据及标准; (四)申请事项的设立依据、审批时限、受理条件及审批工作流程; (五)申请人需要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六)一次性告知书的出具时间。 四、市、区园林窗口应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园林行政审批事项每一笔办件使用《一次性告知书》。《一次性告知书》一式三份,一份交给申请人作为凭证,一份存窗口供接受检查,一份归入审批案卷存档。 五、园林局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制定各审批事项的一次性告知书范本(详见附件一)。各区及管委会园林行政管理部门应按照市园林局一次性告知书范本统一文本标准,可结合各单位工作实际,自行制定《一次性告知书》并报市园林局备案。 六、窗口工作人员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应做到: (一)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熟悉本部门职责,熟练掌握审批事项和审批流程的运作; (二)热情接待,耐心解答申请人提出的问题,提供咨询服务; (三)全面、准确、及时出具《一次性告知书》、《补正告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和《受理通知书》。 七、一次性告知的基本工作程序: (一)咨询 申请人需要出具《一次性告知书》的,应提供书面申请。自申请人提供书面申请之日起,单个审批事项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书》;纳入并联审批范围的审批事项,必须在2日内配合主办部门协调达成一致意见后各自出具《一次性告知书》。每个审批事项出具《一次性告知书》的具体时限应在窗口和市园林局网站上公示,接受监督。 (二)受理 申报材料符合《一次性告知书》要求的,窗口必须当场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部门行政审批专用章和注明日期的《受理通知书》。 申报材料不符合《一次性告知书》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应当允许有权更正人当场予以更正,更正后经确认符合《一次性告知书》要求的,必须决定予以受理。 申报材料不符合《一次性告知书》要求而不能当场更正的,必须当场或在5日内出具加盖本部门行政审批专用章和注明日期的《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能够当场出具《补正告知书》的,当场出具《补正告知书》并将申报材料退回申请人;不能当场出具的,应当场收取申报材料,出具收件凭据,并在5日内出具《补正告知书》,逾期不出具《补正告知书》的,自收到申报材料之日起视为正式受理。每个审批事项出具《补正告知书》的具体时限应在窗口和市园林局网站上公示,接受监督。 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必须当场出具加盖本部门行政审批专用章和注明日期的《不予受理通知书》。 八、全市统一网上行政审批系统在市、区审批窗口正式运行后,窗口工作人员应使用该系统出具《一次性告知书》、《补正告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和《受理通知书》,同时接受市、区监察部门和园林监督部门的电子监察,实行视频和数据同步监察。 九、部门或窗口工作人员违反一次性告知制度相关规定的,将由纪检监督部门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过错责任。 十、本规定的期限以工作日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 十一、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附件:1.武汉市园林局一次性告知书范本 2.园林行政审批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园林行政审批申请受理通知书 4.园林行政审批申请资料补正通知书 附件1 园林局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化用地 面积审批一次性告知书 编号: 审批事项名称 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化用地面积审批

文档评论(0)

pvwr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