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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新区政文组团市政道路一期.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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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新区政文组团市政道路一期.doc

肇庆新区政文组团市政道路一期 投融资-建设-移交(BT)工程(3标段) (第二次)招标 资 格 预 审 文 件 招 标 人:肇庆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广东达安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编 制 日 期:二0一四年一月 目 录 目 录 1 第一篇 资格预审公告 2 第二篇 招标资格预审须知 3 第三篇 工程概况 14 第四篇 施工招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16 第五篇 招标资格预审评审办法 32 第一篇 资格预审公告 肇庆新区政文组团市政道路一期投融资-建设-移交(BT)工程 (3标段)(第二次)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由肇新行政资[2013]63号和肇庆新区会议纪要【2013】25号批准,采用投融资-建设-移交(BT)方式进行建设。该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肇庆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并发布资格预审公告。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肇庆新区政文组团市政道路一期投融资-建设-移交(BT)工程(3标段)(第二次)。 2.2建设地点:肇庆新区区域范围内。 2.3项目的规模:为新区环路和砚阳路B段,市政道路总长度为2982m。 项目回购主体:肇庆新区管理委员会。肇庆新区财政金融局出具相应的回购承诺函并由肇庆新区土地储备中心承诺,指定评估价相当于BT投资总额的相应地块作为BT项目回购承诺担保。 2.4本招标项目工程费用约5129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4442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约1433万元(含建设单位管理费、建设工程监理费、场地准备费及临时设施费、工程保险费、竣工图编制费等费用,不含征地拆迁等土地费用);基本预备费用约5443万元。 由中标人投融资,优先由政府财政统筹资金回购。BT项目投资人中标后须提供自有资金作为BT项目启动资金,启动资金为工程费用的5%。 2.5本项目计划建设期为18 个月( 540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工程师下发开工令日期为准。 2.6本项目运作方式:根据肇新行政资[2013]63号和肇庆新区会议纪要【2013】25号文的意见,项目建设采用BT方式。中标人负责项目建设的投融资和建设工作,项目验收合格交工或竣工验收后叁年回购(根据财政资金情况,可提前回购)。 2.7招标内容及范围:为新区环路和砚阳路B段的新建道路(含桥隧)工程,具体详见《肇庆新区政文组团市政道路(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8本招标项目中标人的工作范围:中标人须在中标后30个工作日在肇庆新区成立项目公司(或项目部),作为中标人为完成本项目投融资建设的项目公司(或项目部),并由该项目公司(或项目部)负责完成项目的投融资、建设与移交工作。项目公司(或项目部)的设立不改变BT项目投资人对项目业主应承担的义务,并且BT项目投资人要对项目公司(或项目部)在BT项目中的实施行为负连带责任。项目公司(或项目部)的工作包括: (1)融资阶段 ①确保具备足够的技术人员。 ②进行项目融资,筹备项目实施的所有费用。 (2)施工阶段 ①所有项目施工的统筹与协调,施工的组织与管理,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及施工安全的控制;做好施工期间的所有资料(施工报批资料、试验资料、变更资料、现场签证资料、结算资料及竣工验收资料等)的存档工作。 ②配合招标人办理施工许可、安全质量监督的申请报批、交通分流等有关报批手续。 ③负责办理概算(预算)批复完成之后至项目交工或竣工验收完成期间的造价文件编制、施工报建、消防报建等各项报批手续。 ④承担工程质量、工程安全责任,接受并配合政府职能部门及相关监管部门的财务审查、审计及工程质量安全等监督检查。 (3)移交阶段 项目移交阶段工作,包括项目移交及项目施工期间的所有资料移交,办理项目移交的有关手续。 2.9项目的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须具备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且注册资金满足相关规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土建类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③必须是已办理肇庆市年度或季度企业IC卡的企业。 3.2申请人需有足够的自有资金以满足工程建设需要。自有资金证明需金融机构出具,出具时间须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如申请人无足够的自有资金,可通过联合体投标方式来获得融资能力。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 3.3申请人近两年内无因腐败欺诈行为而被市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宣布取消投标资格;无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无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4.对投标申请人中标后的要求 4.1中标后必须: ①在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20日历天内中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交合同价5%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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