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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力发电厂绝缘技术监督
宣 贯 资 料
2010年8月 西安
目 录
第一篇 绝缘监督管理工作要点与要求
第一章 发电企业绝缘监督的组织管理和监督内容
第二章 绝缘监督工作计划的内容及编制注意事项
第三章 绝缘监督的技术管理
第四章 绝缘监督的预警项目
第五章 技术监督动态检查管理办法及动态检查考核项目
第二篇 监督技术标准
火力发电厂绝缘监督技术标准
第三篇 附录
附件A 发电企业绝缘技术监督季报格式
附录B 发电企业绝缘技术监督季度报表
附录C 火力发电厂绝缘技术监督动态检查考核表
第
一
绝缘监督管理工作要点与要求 篇
第一章 发电企业绝缘监督的组织管理和监督内容
各发电企业是设备的直接管理者,也是实施技术监督的执行者,对技术监督工作负直接责任。为了保证技术监督管理的系统性、专业性和统一性,各基层企业应成立以生产副厂长(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为组长的技术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具体全面负责管理本企业的技术监督管理工作。
第一节 管理要求
绝缘监督管理要求是对高压电气设备的绝缘状况和影响到绝缘性能的污秽状况、接地状况及过电压保护等进行全过程监督,以确保高压电气设备在良好的绝缘状态下运行,防止绝缘事故的发生。绝缘监督工作应在生产副厂长(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的领导下统筹安排,协调电气、化学、汽机等专业的分工及职责,共同完成绝缘监督任务。发电企业绝缘监督网由厂级、部门级、班组级组成,厂级绝缘专工应设在直接主管设备的部门(策划部或设备部),归口负责全厂的绝缘监督工作。按责任制要求,责任到人,并根据人员变化及时完善。
1. 发电企业生产副厂长(或总工程师)的职责
(1) 组织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绝缘监督的指示与规定,组织制订本企业有关绝缘监督的管理制度、技术措施与实施细则。
(2) 定期组织召开绝缘监督分析会议,了解电气设备运行、检修、预试和消缺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如实上报。
(3) 组织研究本企业重大绝缘事故(含污闪与过电压及油色谱)和重大设备绝缘缺陷,分析原因、制定对策。
(4) 组织协调本企业设备管理部、运行、检修等部门,以及电气专业(绝缘监督)、化学专业(绝缘油分析,SF6气体管理,氢冷发电机的氢、水、油品质管理)、汽机专业(氢气系统、振动管理)等专责工程师的工作,共同完成绝缘监督任务。
(5) 关心并解决本企业开展绝缘监督工作所必需的人员与试验设备的配备、试验室条件和人员培训等,不断提高绝缘监督专业水平。
(6) 负责组织本企业新建、扩建工程中电气设备的设计审查、设备选型、监造、出厂验收、安装调试质量监督等项工作,做好新建、扩建工程高压试验仪器仪表的购置、试验室的建立以及试验人员的配备与培训等各项生产准备工作。
2. 发电企业绝缘监督专责工程师的职责
(1) 绝缘监督工程师应由熟悉电气一次设备及相关知识的专业人员担任。建立健全电气设备绝缘监督技术档案。
(2) 在本企业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具体做好督促检查与组织协调本企业的绝缘监督工作,及时掌握主要设备绝缘状况,以及运行、检修、试验各监督环节的工作情况,代表本企业与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联系专业工作。
(3) 参加制订本企业的年度绝缘监督工作计划,并督促检查有关部门认真执行规程、全面完成绝缘监督工作计划,组织编写本企业年度绝缘监督工作总结。
(4) 督促本企业检修、运行部门及时处理或安排消除预试或检修试验中发现的设备缺陷;按时如实上报设备预试、绝缘缺陷和绝缘损坏事故、发电机和主变的可靠性指标,绝缘监督报表。对危及安全的重大缺陷应立即上报集团公司或区域公司、西安热工研究院及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
(5) 参加本企业绝缘监督工作会议、检修质量验收和绝缘事故分析会,提出提高设备健康水平和防止绝缘事故的措施和制定整改方案。
(6) 参与设计审查及设备选型等工作,协助本企业有关部门解决绝缘监督工作中的技术问题和组织专业培训。
3. 发电企业电气运行部门和班组的职责
(1) 运行值班人员应按现场规程,定期巡视及检查电气设备的运行情况,保证电气设备安全运行。
(2) 发现电气设备异常情况,应按规程采取措施或与有关部门联系处理,必要时应上报有关领导和绝缘监督专责人。
(3) 建立健全与绝缘监督有关的运行记录,巡视记录、在线监测数据、及发电机和主变的可靠性指标等运行监督技术档案。
(4) 定期分析电气设备运行状况,为检修和维护提供依据。
4. 发电企业的电气检修部门和班组的职责
(1) 认真按照有关设备的检修规程进行电气设备检修工作,做到应修必修,修必修好。对试验或检修中发现的缺陷应及时安排处理,以达到年度消缺率指标。超期未修,应上报有关领导和绝缘监督专责人备案。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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