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博物园区2010驻馆艺术家徵选计画简章.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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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金博物園區2010駐館藝術家徵選計畫簡章 一、計畫宗旨: 黃金博物園區本年度將以公開徵選方式,邀請優質金屬工藝家創作與本園區相關之金工作品並與觀眾互動,期能推廣金屬工藝、活化園區空間、提供遊客更多接近藝術的機會及體驗。 二、申請資格: 不分國籍且目前在台灣活動之優秀金屬工藝術創作者(個人或團隊均可),追求突破與自我實現者,具知名度或曾獲國內外金工競賽獎項者。 三、徵選類別及名額: (一)類別:分為室內裝置、戶外雕塑兩組。 (二)名額:正取 2名(每組各1名),備取2名(每組各1名),館方保留名額刪減或從缺之權。 四、創作主題及媒材 (一)主題:以本館日式建築為主題。 (二)媒材:須以金屬為主要創作媒材,接受複合媒材作品但金屬須占作品之50%以上。戶外雕塑組宜配合作品陳列位置情況,並考量遊客參與時之安全性與作品本身耐久度。 五、時間: (一)申請期限:即日起至4月12日下午5時止(親送或郵戳為憑皆於當日5時止,逾時不候)。 (二)相關時程: (以下為預定時程,確定時間仍以網頁公告為準,請留意本園區網頁「必威体育精装版消息」) 1.初審結果與複審簡報:5月上旬。 2.結果公告:5月中旬。 3.簽約:5月中旬。 4.創作時間:自簽約日起至8月底止。 5.與遊客互動:自9月4日起至10月16日之週末需於園區與遊客進行面對面互動計畫(詳本計畫第3頁)至少4日,每日至少4小時(午餐自理),請於送件時一併提案。 六、性質與作品陳列位置: (一)性質:囿於館舍空間限制,本計畫入選之藝術家可於預定期程內假工作室完成作品後運至園區,但需自行掌控進度,且9月4日起至10月16日之週末須於園區內履行與遊客有關之互動計畫提案內容,增加遊客之參與及互動,促進教育活動之推廣。 (二)陳列位置:戶外雕塑組作品完成後,預計陳列位置計有園區內五處,分別為(車站廣場、(煉金廣場、(金水廣場、(金采廣場、(黃金廣場(如下圖),將於五處中擇一置放,藝術家應於提案時決定預計置放位置,並整體考量作品與環境之關聯。室內裝置組作品須考量得運送至室內之規格。 戶外雕塑組作品預計陳列之五處位置 (車站廣場 (煉金廣場 (金水廣場 (金采廣場 (黃金廣場 ,請先行至園區認識環境,俾利創作與作品陳列。 七、注意事項: 1. 活動申請期間請上園區網路 ( .tw )「必威体育精装版消息」下載報名簡章、報名表及切結書,或附回函寄至「臺北縣立黃金博物園區『駐館藝術家徵選計畫』小組」。 2. 請將書面資料,包括申請表、創作計畫、駐館互動計畫、活動企劃書、作品光碟 (包含個人履歷表、作品檔案至少10張)、授權同意書、切結書各1份,以掛號或親送「臺北縣立黃金博物園區,地址:22450臺北縣瑞芳鎮金光路8號」,信封註明『駐館藝術家徵選計畫』。收件日至99年4月12日下午5時為止(郵寄以郵戳為憑)。 3. 所有作品資料、文件恕不退件,請自行備份留存。 4. 園區於3月14日(週日)上午10:00舉辦計畫說明會,由承辦人帶報名者認識園區場地,意者請於3月12日(週五)中午前洽主辦單位完成報名。 5. 洽詢電話:請洽黃金博物園區 教育研究組 王小姐 電話:(022871 傳真:(02 八、徵選方式: 1. 初審將由計畫中選出每組優勝者2名、備取2名 (視評審團討論擇優錄取,未達標準者名額從缺),複審擇優錄取各組1名。創作過程影像記錄將做本館教育推廣使用。 2. 本館將邀集專家學者及館內人員召開評選委員會,初審針對所有作品進行書面評選會議,初選名單公佈後將請通過初選之創作者於指定時間至指定地點面試簡報。最終結果將於5月中旬以專函通知,並公告於園區網頁( .tw ),請隨時留意本園區網頁「必威体育精装版消息」。 3. 評分標準: (1)室內裝置組:作品創意30%,藝術性20%,互動計畫20%,作者經歷(包括創作經歷與個人簡介)30%。 (2)戶外雕塑組:作品創意與耐久度20%,作品安全及與觀眾的互動性30%,互動計畫20%,作者經歷(包括創作經歷與個人簡介)30%。 (3)互動計畫指週末與觀眾面對面接觸之活動形式,如DIY課程、研習活動、講座、體驗活動、示範表演、工作坊…等,同為徵選重點項目之一,宜先行提案後與館方確認時程。 4. 入選者應於接獲通知7日內親至本館教育研究組辦理合約事宜,逾期未到者視同棄權,其資格將由備取者依序遞補。 5. 獲選者須與本館簽訂:創作計畫、駐館互動計畫、授權同意書等合約,以明確規範雙方所需執行之確實權利與義務。 6. 入選之藝術家因故無法參與創作,或無法如期進行創作者,皆視同棄權,2屆內不得再參加申請駐館藝術家計畫。 九、權利與義務 1. 每組入選者(1名)可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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