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大量收购闲置独家精品文档,联系QQ:2885784924

船舶照明系统的调试.docVIP

  1. 1、本文档共17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船舶照明系统 第一单元 船舶照明系统的分类及特点 船舶照明是船舶航行、作业以及船舶管理工作人员生活的必要条件。船舶照明通常包括确保航行安全和人员安全照明(如航行灯、信号灯、登放艇区域照明)、船舶工作场所照明(如驾驶台、机舱和甲板装卸照明)以及生活区域照明等。 一、船舶照明系统分类 船舶照明系统与陆地照明系统不同,一般分为主照明、应急照明、临时照明和航行灯信号灯照明几种类型。 船舶照明按其功能大致可作如下分类。 室内照明:舱室主体照明,局部辅助照明,娱乐美化气氛照明; 室外照明:室外通道照明,室外工作照明(甲板照明); 探照灯和投光灯; 航行信号灯。 也可按供电方式分为正常照明(船舶主电源供电);应急照明(应急电源供电,其中应急照明供电又可分为:①应急发电机供电,②蓄电池组供电);临时应急照明(俗称小应急照明;蓄电池组供电半小时);航行信号灯(正常和应急两路供电)。 照明系统的设计应依据船舶入级规范有关照明及航行信号的要求及《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和《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等有关条款进行,对不同国籍和航区还必须加上相应的地区规范、规则的要求。 二、船舶照明系统特点 1.正常照明系统(主照明系统) 船舶正常照明系统又称为主照明系统,分布在船舶内外各个生活和工作场所,提供各舱室和工作场所以足够的照度。该系统的特点是:主配电板上照明汇流排直接向各照明分电箱供电,然后由照明分电箱向邻近舱室或区域的照明灯具供电;照明电压一般为交、直流110 V或220 V;不同舱室和处所均有不同的照度要求;所有照明灯具均设有控制开关。 正常照明是全船的主体照明,由船舶主发电机供电,凡船舶生活和工作所及之处均应照亮。正常照明包括: (1)舱室主照明,如顶灯的大部分; (2)局部或辅助照明,如床灯、壁灯、盥洗灯等; (3)装卸货强光照明; (4)室内外走道半数以上的照明; (5)各舱室必须备有的插座等。 电风扇、冰箱和舱室电取暖器等定额等于或小于0.25 kW的非重要设备也可包括在正常照明系统内。 2. 应急照明系统(大应急照明) 应急照明是在主电网发生故障不能工作时投入使用的。应急照明由应急配电板经应急照明分电箱供电,电压可与正常照明相同,也可用低压电。 船舶应急照明系统主要分布于机舱内重要处所、船员和旅客舱室、艇甲板及各人员通道。它在主配电板失电、主照明系统故障情况下作应急照明使用。其特点如下:应急发电机通过应急配电板及专用线路供电。对于客船,应急电源的供电时间应大于36 h;对于货船,应急电源供电时间一般应大于18 h。 规范有明确规定,客船和500总吨以上的货船,在下列处所必须设置适当数量的应急照明: (1)重要工作舱室,如驾驶舱(包括海图室和无线电作业区域)、消防站、各种控制室等。 (2)各种机器处所,如机舱、舵机舱、应急发电机室等。 (3)通道、逃生口、梯道及乘人电梯内。 (4)放艇、筏处及舷外空间以及通往艇、筏处的灯光指路标。 (5)众多船员、旅客可能聚集处所和超过16个人的居住舱室,尤其是出口。 (6)主配电板、应急配电板前后。 (7)锅炉水位指示灯。 (8)消防员装备储放处所。 (9)为增强旅客在应急状态下对脱险通道的识别,国际海事组织A.752(18)决议规定.对客船的梯道和出口在内的脱险通道全线(包括转弯和岔路口处)距甲板不超过0. 3 m处要设置低处照明(简称LLL)系统,该系统可以用电力照明(白炽灯、发光二极管等)。或是光致发光指示器。 (10)对载有滚装货的客船,除了上述要求外,还必须在所有的旅客公共处所和走廊设有附加应急照明。此照明要求在所有其他电源发生故障和在各种横倾条件下,至少维持3 h;所提供的照明应能照亮逃生设施的周围。 规范还规定应急照明不可兼作正常照明,并规定除驾驶台及救生艇、筏存放处的舷外照明外,应急照明电路中不得设就地开关。应急照明灯上应有明显的标志,或在结构选型上与一般照明灯具不同。 3.临时应急照明(小应急照明) 在主照明和应急照明系统发生故障时,临时应急照明系统应能发挥作用。它的灯点少,无照度要求,灯具涂以红漆标志。主要分布在驾驶台,船舶重要通道,扶梯口和机舱重要处所。小应急照明由蓄电池组供电,与主、应急照明系统之间有电气连锁;馈线上不设开关;它应能连续供电30 min以上。 对有应急照明系统的船舶一般不设置临时应急照明,但对客船和应急发电机自动起动不能满足规范要求的货船,还必须设置临时应急照明系统.用以弥补正常与应急电源转换时带来的短时断电,保证船舶与旅客的安全。 临时应急照明的设置地点与应急照明基本相同,但临时应急照明只有在主照明和应急照明都失电时才会照亮。 临时应急照明必须采用蓄电池组供电,

文档评论(0)

zxli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