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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信息科管理制度.doc
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规范
(试行)
一、总 则
第一条 为满足我院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对信息化建设和管理的要求,确保医院信息系统安全可靠地运行,提高我院信息系统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范。本规范以医院信息系统基础设施的运行与管理为中心,构建医院信息系统运行管理体系。
第二条 该管理规范主要包括:组织机构、规章制度、运行管理、岗位职责与操作规程、突发事件的应对等
第三条 信息、网络系统主要分为院内网和因特网(Internet)二大区域。
第四条 医院信息网络系统仅用于工作事宜,其开放权限按相关规定实行审批制,严禁用于其它用途。
二、组织管理体系
第五条 医院信息化管理的组织体系是医院信息系统基础设施正常运行的前提和保障。
第六条 医院信息化建设坚持“一把手”负责的原则,由院长负责医院信息化建设工作。
第七条 成立南阳市第二人民医院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协调医院的信息化建设工作;各专业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在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基础上下设专业小组(委员会),目前设立:信息安全管理委员会,电子病历实施领导小组。
第八条 建立信息化建设监督机制,负责评审业务科室提出的信息建设项目和需求,并监督医院信息化建设的计划执行情况及预算落实情况。
第九条 成立信息科,负责医院信息管理与技术支持,负责将医院信息化建设的长远目标及战略规划分解到信息系统的规划、设计、实施方案中。
信息科的主要职责是:
1.编制并落实医院信息化建设的五年规划;
2.编制并实施信息化建设的年度计划;
3.编制并执行医院信息化建设的年度资金预算;
4.协助相关部门优化流程,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减少医疗差错;
5.制定并实施医院信息管理的规章制度;
6.制定并实施各种操作规程;
7.制定并实施各类信息规范和信息标准;
8.建设、管理及维护医院信息系统;
9.采集、整理、归集、分析医院信息资源;
10.组织相关技术培训,提供技术咨询;
11.负责医院信息系统突发事件应对的管理和协调工作。
第十条 信息科设置如下技术岗位:
1.数据库管理岗;
2.网络管理岗;
3.应用系统管理岗;
4.系统管理岗;
5.信息安全管理岗;
6.现场技术支持岗;
7.调研与实施岗;
8.技术培训岗。
第十一条 各科室设置兼职信息员,辅助信息科对各科室的信息管理及信息技术的支持工作。兼职信息员在信息业务方面接受信息科的指导。
第三章 规划与计划
第十二条 制定信息化建设的五年规划(以下简称“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以明确医院信息化建设的中长期目标和近期计划。
第十三条 五年规划的编制依据是国家和河南省卫生厅对医院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要求、医院五年规划纲要中对信息化建设的要求、医院上个五年规划中信息化建设的完成情况。五年规划内容包括:对上个五年规划执行情况的回顾,指导思想,规划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五年规划由我院信息科负责编制,经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执行。在实施过程中,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第十四条 年度计划的编制依据是五年规划和医院年度工作计划。年度计划的编制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既要保证先进性,又具有可行性,以确保计划的完成。年度计划的内容包括:实施项目(含子项目)、内容、阶段进度、资金预算、负责部门、协作部门等。年度计划由我院信息科编制,经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执行。
第十五条 为确保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的执行,确保信息化建设能满足医院整体发展的要求,医院应落实信息化建设的资金。
第四章 运行管理
第十六条 建立全院统一的用户请求服务机制,包括以下内容:
1、信息科设置一部服务电话,用于用户请求服务。设置兼职接听员(以下简称“接听员”)负责服务受理;
2、接听员要及时准确地回应用户请求或移交相应岗位处理;
3、接听员要详细记录用户的服务请求,记录内容包括:时间,用户的详细联系方式(如:姓名、科室、所在位置、联系电话等),事件特征描述、发生时间、性质等。
第十七条 接听员和相应岗位人员应快速响应并解决用户请求,将事件对业务的影响降到最小。
第十八条 对移交给相应岗位处理的请求实行工作单制度。工作单应包括:用户详细联系方式、开单时间、事件发生时间、事件描述、处理措施、处理结果、完成时间等。事件处理完毕,经办人要将工作单交由用户确认。工作单由接听员负责收集、保管,定期统计分析,制定改进措施。
第十九条 对用户请求要有明确的结果,如:彻底解决、暂时解决、无法解决、消失等。
第二十条 对暂时解决的事件要尽快找出问题根源,制定出最终解决方案,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第二十一条 建立信息系统重大事件上报制度,明确上报流程,并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影响范围明确上报的级别和时限。
第二十二条 信息科应将常见问题的解决方法总结成册或公布于内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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