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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JZW 镇江市政务服务中心标准 ZJZW/2T02.23.02-2015 财政票据管理办理规程 2015-04-02发布 2015-04-02实施 镇江市政务服务中心 发布 前 言 财政票据管理是指由财政部门印制发放,并由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或经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机构,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在依法获得政府非税收入和从事财务活动中,以及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医疗服务收入,社会团体收取会费时,向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开具的收款或缴款凭证。 本规程贯彻了DB32/T1544-2009 《行政服务中心服务规范》、《江苏省财政票据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要求。 本规程参照了GB/T24421.3-2009《服务业组织标准化工作指南 第三部分:标准编写》有关规定编写。 本规程由镇江市政务服务中心提出,由镇江市财政局窗口负责起草。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朱朝阳 本规程于2015年4月2日发布,于2015年4月2日起实施。 财政票据管理办理规程 1 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镇江市区行政区划内的财政票据管理的权力类型和权力编码、法律依据、承办窗口、获取的条件、申请材料、法定办理时限、承诺办理时限、办理程序、收费情况及重要提示,并对申办过程中应注意的常见问题进行了提醒。 本规程适用于镇江市行政区划内财政票据管理的办理。 2 权力类型和权力编码 其他 JS110000CZ-QT-0004 3 法律依据:(详细条款内容请详阅附录A) 《江苏省财政票据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 4 承办窗口 镇江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财政局27A\B窗口 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30~5:30(下午2:30~5:30夏时制) 咨询电话:0511 投诉电话:0511查询网站地址:政务服务中心网站; 5 获取《财政票据管理无 5.2获得本部门审批的必要条件 5.2.1 应: 提供票据购领,使用记录簿。 5.2.2 不应: 无 6 申请材料 6.1 经办人身份证 (必需) (电子文件或纸质文件) 6.2 前次领用票据存根 (必需) (电子文件或纸质文件) 6.3 票据缴验收入汇总表 (必需) (电子文件或纸质文件) 6.4 票据购领、使用记录本(必需)(原件) 7 法定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9.1接件 审批部门应:窗口工作人员出具一次性告知书 9.2受理审核 申请人应:当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资料有疑义的,应当积极回应,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审批部门应:受理人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审核申请材料是否符合受理条件,材料符合规定要求的,予以受理。对材料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出具《材料补正通知》,对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9.3发放票据 审批部门应:准予领票的,由受理人向申请人发放相关票据。 申请人应:领取相关票据时在记录本上签收。 10 是否收费 收费 江苏省捐赠专用收据 3元/本 审计缴款通知书 5元/本 社会团体会费收据 3元/本 镇江市医疗卫生专业收据 11元/本 镇江市非机动车停车费定额收据 2.1/本 镇江市机动车停车费定额收据 2.6本 江苏省法院诉讼费收据{退费} 4.5/本 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手工25份} 8元/本 票据购领记录薄 6元/本 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 0.32/份 建设工程社会保险费 4.5/本 11 重要提示 无 12 申办过程中应注意的常见问题 无 附录A 法律依据 设定审批的依据 1.苏价费函[2013]15号省物价局关于核定部分财政票据工本费的函 省财政厅: ??你厅《关于申请核定部分财政票据工本费标准的函》(苏财综﹝2013﹞3号)收悉。现就有关票据工本费标准核定如下: ??一、《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工本费标准: ??无碳复写纸本装票4元/本(25份); ??无碳复写纸本装票7元/本(50份) ??无碳复写纸滚筒机打票0.21元/份。 ??二、《江苏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工本费标准: ??无碳复写纸本装票4元/本(25份)。 ??以上工本费标准为全省统一标准。此外,印制上述票据时增加喷印条形码的,可以在上述同类票据收费标准上实行上浮,最高浮动幅度不超过15%,具体由同级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成本予以核定。 ??本函自2013年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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