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业务营销员国家职业标准【荐】【荐】.docVIP

邮政业务营销员国家职业标准【荐】【荐】.doc

  1. 1、本文档共19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邮政业务营销员国家职业标准【荐】【荐】.doc

邮政业务营销员国家职业标准 职 业 概 况 1.1 职业名称:邮政业务营销员。 1.2 职业定义:从事邮政业务开发、宣传、推广,市场调研,营销策划,邮政业务揽收、封发处理等方面工作的人员。 1.3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初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业务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业务师)。 1.4 职业环境:室内、室外。 1.5职业能力特征:具有较强的观察、判断、策划、组织、表达、应变、沟通、理解、谈判、说服以及人际交往能力;具有中英(常用业务英语)双语语言表达能力;具有文字组织写作能力;掌握基本统计、调查、预测等方法;思维敏捷有独创性;形体举止端正,心理素质稳定;有计算机操作能力。 1.6 基本文化程度:高中及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含同等学历)。 1.7 培训要求 1.7.1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及劳动预备制培训,根据其培训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采取脱产培训、半脱产培训与教师指导下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初级不少于21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18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150标准学时,业务师和高级业务师不少于120标准学时。 1.7.2培训教师:担任邮政业务营销员理论知识培训的教师应具备一定的市场营销、公共关系、法律法规、应用文写作及计算机运用等学科知识;具备邮政业务基础知识、邮政企业通信、经营管理知识,并具有本专业讲师(或同等职称)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持有教师资格证书。(1)担任培训初、中级人员技能操作的教师可以是持有本职业高级资格证书后,在本职业连续工作2年以上或相应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者。(2)担任培训高级人员技能操作的教师应持有本职业业务师资格证书后,在本职业连续工作2年以上或相应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3)业务师和高级业务师的培训,一般应由省级以上教育培训机构负责。 1.7.3培训场地设备:应有可容纳20名以上学员的教室,有必要的教学设备、教具模型和相关通信软件。 1.8 鉴定要求 1.8.1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申报条件 ━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初级(具备下述条件之一者) (1)经邮政业务营销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从事邮政业务营销工作3年以上。 ━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具体下述条件之一者) (1)取得邮政营销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营销工作(初级)岗位3年以上; (2)取得邮政营销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营销工作(初级)岗位2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3)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 (4)连续从事邮政营销工作5年以上。 ━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具备下述条件之一者) (1)取得邮政营销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在本职业连续工作满3年; (2)取得邮政营销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营销(专业)毕业生; (4)取得邮政营销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业务师(具备下述条件之一者) (1)取得邮政营销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在本职业连续工作满5年; (2)取得邮政营销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业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业务师(具备下述条件之一者) (1)取得邮政营销业务师资格证书后,在本职业连续工作满4年; (2)取得本职业业务师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业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1.8.3鉴定方式: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取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操作、笔试、口试、答辩相结合的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业务师和高级业务师还须进行综合评审。 1.8.4考评人员与考生的配比:理论知识考试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1:20-25,每个标准教室不少于2名考评人员;技能操作考核考评员与考生配比为1:5-8,且不少于3名考评员。 1.8.5鉴定时间:各等级的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各等级的技能操作考核时间为60━120分钟。 1.8.6鉴定场所设备: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内;技能操作考核在配备能模拟邮政业务营销所需的相关设备以及计算机软硬件的场所。 2.基本要求 2.1职业道德及职业守则 2.1.1

文档评论(0)

cnsg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