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荐】【荐】.docVIP

青岛市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荐】【荐】.doc

  1. 1、本文档共1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青岛市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荐】【荐】.doc

青岛市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 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以下仅供参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以下简称“市场开拓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商务部《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办法》(财企[2010]87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制定《青岛市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的市场开拓资金是指中央财政下达我市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各项业务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 市场开拓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应遵循公开透明、突出重点、专款专用、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四条 市场开拓资金由青岛市财政局和青岛市商务局共同管理。 市财政局负责市场开拓资金的预算管理,审核资金的支持重点和年度预算建议,确定资金安排方案,办理资金拨付,会同市商务局对市场开拓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市商务局负责市场开拓资金的业务管理,组织、受理项目的申报和初审,提出市场开拓资金的支持重点、年度预算及资金安排建议。 第二章 支持对象及条件 第五条 支持对象: 市场开拓资金主要用于扶持中小企业独立开拓国际市场的企业项目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简称“团体单位”)组织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团体项目。 第六条 支持对象应具备的条件: (一)申请企业项目的中小企业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备青岛市企业法人资格,依法取得进出口经营资格或依法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2.近三年在外经贸业务管理、财务管理、税收管理、外汇管理、海关管理等方面无违法、违规行为; 3.具有从事国际市场开拓的专业人员; 4.未拖欠应缴税收或应缴还财政性资金; 5.上年度进出口额4500万美元以下,且上年度与当年度两年中有一年出口额不低于1万美元(以海关统计为准)的中小外贸企业;当年获得对外贸易经营资格的中小外贸企业,当年进出口额不应低于1万美元。 (二)申请团体项目的团体单位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组织中小企业赴境外举办或参加经济贸易展览会、组织中小企业培训的相关资质; 2.申请的团体项目应以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和提高中小企业国际竞争力为目的; 3.未拖欠应缴税收或应缴还财政性资金; 4、境外展览会和企业培训两类市场开拓行为可以申请团体项目。参加申请团体项目的中小企业不得再以企业项目名义重复申请同一项目或内容的市场开拓资金。 第三章 支持内容及标准 第七条 2013年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用于支持境外展览会、企业管理体系认证、各类产品认证、企业自主开发网站、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市场或产品分析、境外广告和商标注册、企业培训、境外市场考察项目。受资金规模限制,2013年重点支持境外展览会, 支持方式为直接补助。 以上项目企业实际费用支出不低于1 万元。 一次国际市场开拓行为为一个申报项目,每个企业当年获得支持的项目总数不超过5个。 同一项目已经获得其它政府支持的,不再重复支持。 第八条 市场开拓资金具体支持项目及补助标准: (一)境外展览会: 指中小企业参加的在我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举办的国际性或地区性的综合或专业展览会,以及经我国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在境外主办的各类展览会。 1.补助内容为展位费、参展人员境外交通费和生活费用。 境外展览会的展位补助不超过费用总额的50%,且一个标准展位补助金额不超过2万元,两个不超过3.5万元,三个不超过5万元,每个展会最多补助3个标准展位。 展位面积不足一个标准展位的,不予补助。 境外展览会的人员补助参照境外考察人员的补助标准,传统市场(美国、欧盟、日本、韩国)补助1人,新兴市场补助2人。 2.企业参加团体单位组织的展会,可由团体单位代为申请。参加境外展览团体项目的应全部为中小外贸企业,且数量达到5家以上(含5家)。 (二)企业管理体系认证: 指中小企业为提高管理水平,提升企业形象,通过专业机构认证,获得相应认证证书,证明企业相关管理领域达到某种国际通行标准。 补助内容为企业初次认证或认证证书换证当年的认证费,不补助认证咨询、培训、年费等费用。补助金额不超过认证费的50%,最高不超过5000元。 每个企业同一管理体系认证在有效期内只支持一次。 (三)各类产品认证: 指中小企业为扩大产品出口,通过专业机构对本企业出口产品某些质量指标进行检验,并由专业机构出具认证证书或检测报告,表明该产品达到特定目标市场的质量标准。产品认证必须由国外认证公司或经我国认监委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注册的分支机构或被授权的代理公司(仅限直接授权)进行。 补助内容为产品检验、检测及认证费用,其它费用不予补助,补助金额不超过费用总额的50%,最高不超过5000元。 每个企业同一产品认证在有效期内只支持一次。 (四)电子商务: 指中小企业为积极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广泛推介产品,应用互联网技术

文档评论(0)

cnsg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