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刑法诉讼四川省南部建筑企业(集团)公司与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建筑.doc
萨发生反对萨芬撒反对萨芬萨范
德萨范德萨反对萨芬
撒旦飞萨芬撒旦撒大幅度萨芬撒
四川省南部建筑企业(集团)公司与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建筑 上诉人(原审本诉被告、反诉原告)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住所地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向阳村。
法定代表人洪及鄙,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陈晓庆,四川兴远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唐进,四川兴远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本诉原告、反诉被告)四川省南部建筑企业(集团)公司,住所地四川省南部县南隆镇东风路56号。
法定代表人敬正贤,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刘斌,男,四川省南部建筑企业(集团)公司工作人员,住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望江街34号附2号。
委托代理人殷建晖,四川攀枝花诚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因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四川省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1999)攀经初字第43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出上诉。本院于2000年5月16日受理此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于同年6月15日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唐进,被上诉人四川省南部建筑企业(集团)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刘斌、殷建晖出庭参加诉讼。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报请院长批准,延长审理期限。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法院审理查明,1993年5月15日,四川省南部建筑企业(集团)公司(简称南建司)与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简称攀钢)签订一份《攀钢炼铁厂铸铁车间排洪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该合同主要约定:工程承包范围及内容按攀钢设计院设计的8总97施工图及现场签证、业务联系单、图纸会审纪要等包括的全部工程内容组织施工;承包结算方式采用由南建司编制经攀钢审定的施工图预算值下浮5%的承包结算方式;攀钢派刘艳君为工程负责人,派温泽毅为工地代表。合同签订后,南建司进场施工。施工过程中,双方又形成《关于炼铁厂二期防洪工程施工方案审查会议纪要》、《关于铸铁机山体塌方的会议纪要》、《炼铁厂铸铁机边坡治理方案审查会议纪要》,约定设计蓝图工程量与现场实际有出入的,以现场签证为准,并对炼铁厂铸铁机山体的治理作了约定,且商定山体治理的工程量根据炼铁厂委托攀钢修建公司所测的测量成果,结合现场实际情况,最后以现场签证为准。1994年4月20日,南建司报送给攀钢设计管理处、工程管理处1份《工程联系单》,在该联系单中以昆明勘测院对山体治理项目的测量与实际不符为由,建议重新委托测量。攀钢设计管理处在此联系单上批复:该地段不规则堆积物,无法进行准确测量,我处意见仍按原定原则,以现场签证实物工作量为准。1994年12月20日,在工程基本竣工的情况下,攀钢修建公司受炼铁厂委托,对炼铁厂边坡进行测量并得出竣工测量成果为“挖运土石方量39030立方米”。1995年1月11日,南建司将排洪工程交付,并负责保修至1995年10月底。自1993年7月4日起至1994年12月18日止,南建司总计向攀钢上报18份《工程联系单》。工程联系单载明静态爆破总土石方量为44502.4立方米,经攀钢有关人员签证认可的土石方工程量为人工凿石1700立方米,静态爆破38835.8立方米。南建司据此报送攀钢合同预算处19份预算书,经其审核并核发19份工程预算审批通知单,载明工程款为9775729元。
按合同约定下浮5%之后,其工程款总计9384157元。南建司还于1994年12月向攀钢合同预算处报送4份总金额为1148771元的预算书,这4份预算书至今未审批。攀钢在施工过程中已向南建司支付工程款470万元。由于攀钢9名干部收受贿赂案发,攀钢便停止了对南建司预算书的审批及工程款的拨付,并由攀钢审计处对南建司承建的工程进行审计。时至1999年3月11日,攀钢向南建司致函称:整个工程结算金额为2376169.53元,已多付1789989.78元。请求南建司退还。南建司对此提出异议,攀钢仍坚持上述意见,南建司便提起诉讼,要求攀钢给付工程欠款5832928元、停工损失850181元及违约金5714058.19元。攀钢则反诉要求南建司返还其多付的工程款2951944元。在诉讼过程中,攀钢单方委托昆勘院对本案工程的土石方量进行计算,昆勘院以1991年纵断面与1995年的纵断面比较计算出土石方量为6955.7立方米。攀钢据此向法院提交了昆勘院的计算结论及计算所依据的图纸,即昆勘院于1991年6月和8月制作的攀钢弄弄坪片区地形图117图和118图、昆勘院于1995年5月制作的《攀钢弄弄沟铸铁机山体治理现状图》、1993年4月及6月由攀钢设计院制作的8总97图及8总100系列图,并且还提交了昆勘院于1993年11月30日制作的《攀枝花钢铁公司炼铁厂铸铁机防洪工程地质勘说明书》,以证明南建司施工的土石方量为6955.7立方米。南建司认为攀钢和昆勘院提交伪证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