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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铺镇购买垃圾清运服务项目.doc
安铺镇购买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第二次)
(采购编号:ZJCG2014-GDHZ009)
招标文件
采购单位:廉江市安铺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
编制时间 :二○一 年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4
第二部分 项目需求 7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9
第四部分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26
1 投标书 27
2 投标报价表 28
3服务计划及承诺 29
4投标人概况 30
5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1
6 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函 32
7 申请函(参考格式) 33
第五部分 采购合同(格式) 35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投标邀请函
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受廉江市安铺镇人民政府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对安铺镇购买垃圾清运服务项目(第二次)进行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本项目招标文件公示时间为:2014年4月30日至2014年5月7日共五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
一、项目名称:安铺镇购买垃圾清运服务项目(第二次)。
二、采购编号:ZJCG2014-GDHZ009.
三、预算金额:人民币约1174793.50元。
四、项目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事)业法人单位,并具备从事本采购项目的经营范围(含有清洁或环保或保洁或垃圾清除类)和能力;
2、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具有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注:有关要求和事项见《投标人须知》;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接受分公司报名,只接受总公司报名;
六、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招标文件公示:2014年4月30日至2014年5月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3:00至5:30;节假日除外)。
七、购买招标文件的地点: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湛江市银隆广场八层B806-B807),本采购文件不接受邮购。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湛江市银隆广场八层B806-B807)。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湛江市银隆广场八层B806-B807)。湛江市银隆广场八层B806~807陈生、彭生;0759—2197988、2300001;0759—2193399、24871110759—2197988、2300001;0759—2197988、2300001;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和湛江市政府采购网(/),如有任何更改,以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和湛江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为准。
二、项目概况:由于安铺镇垃圾堆放场陈年垃圾堆积如山、臭气熏天,按湛江市生态文明城镇创建工作要求,需清运堆放场所有垃圾。
三、采购内容:安铺镇垃圾堆放垃圾约28653.5立方米(按三角网法土石方计算总垃圾量)的清运服务,预算约为1174793.50元。中标人负责12天内将安铺镇垃圾堆放场全部垃圾清运至镇内距垃圾场18公里指定地点堆放。
四、报价说明:
1、报价要求:投标货币为人民币。本项目投标单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41元/M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若超出最高限价,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报价,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2、投标报价为全报价,包括本项目垃圾运输服务、运输装卸费,伴随的服务及各种税费、全额含税发票,雇员费用,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等完成本次采购项目的全部费用。如果中标人在中标或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任何遗漏内容需产生额外费用,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中标价不得因任何因素上调,采购人将不再支付任何其它费用。
五、结算付款方式:清运完毕,按中标单价,根据实际总清运量进行结算,结算后30天内以转账方式支付完毕。
六、其它要求用注意事项
本次招标不举行集中现场踏勘用答疑会。
服务期间服务人员发生任何安全事故,所有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
一、有关说明
1.1适用范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须知。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投标人及有关各方当事人适用本须知。
1.2招标范围:本招标文件所需采购的相关服务等,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项目需求》及相关附件资料。
1.3“采购人、用户、使用单位”是指廉江市安铺镇人民政府。
1.4“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湛江分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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