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毕业设计工作手册(第五版)【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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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手册 (第五版)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 教 务 处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 目 录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范 1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办法及参考标准 7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 毕业设计(论文)撰写基本规范 11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各级岗位职责 17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学生守则 20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程表 22 附表(表格格式) [1]毕业设计(论文)接收函 26 [2]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27 [3]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情况一览表 29 [4]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评语表 30 [5]毕业设计(论文)评审表一(指导教师用) 31 [6]毕业设计(论文)评阅教师评语表 32 [7]毕业设计(论文)评审表二(评阅教师用) 33 [8]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表 34 [9]毕业设计(论文)评审表三(答辩用) 35 [10]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表(复审/院级答辩/校级答辩用) 36 [11]毕业设计(论文)(论文封面) 37 [12]毕业设计(论文)进程记录本 38 [13]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审查及任务书检查情况表 42 [14]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检查记录表 43 [15]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教学检查评定表 44 [16]年毕业设计(论文)情况统计表 45 [17]毕业设计(论文)教学检查标准 46 [18]毕业设计(论文)附录(封皮) 47 [19]毕业设计(论文)目 录 48 [20]毕业设计(论文)缓答辩申请表 43 [21]毕业设计(论文)重做申请表 44 [22]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简表 45 附录: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撰写参考格式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范 毕业设计(论文)(以下简称毕业设计)是实现大学本科培养目标的一个重要教学环节,是使学生将所学基础理论、专业知识与技能,加以综合、融会贯通并进一步深化和应用于实际的一项基本训练。毕业设计的目的在于培养学生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创新意识,并使其在从事科研与设计开发方面得到初步锻炼。毕业设计要求学生能在专业基本技能和独立工作能力方面得到训练,诸如:调研、查阅中外文献资料、方案的比较与论证、实验研究、工程设计、上机编程、数据分析与处理、撰写论文等。为保证毕业设计的质量,规范毕业设计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工作规范。 一、毕业设计教学基本要求 (一) 毕业设计的指导 1.准备工作 各学院(系、中心)(以下简称学院)常设毕业设计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由学院主管院长、系主任等相关人员组成。 各学院领导小组应在第七学期的第十二周进行学生毕业设计工作动员,对在校外(市内)进行毕业设计的学生,由所在教学单位发出由接收单位填写的“毕业设计(论文)接收函(见附表[1])”和“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简称“任务书”,见附表[2]);第十九周之前学生将“毕业设计(论文)接收函”交回学院,第二十周各学院明确校内外指导教师和督导教师,指导教师要在第七学期放假前做好毕业设计的准备工作。考虑到毕业设计的指导和学生的安全问题,原则上不宜安排学生在外地进行毕业设计,特殊情况报教务处审批。 (1) 指导教师 指导教师一般应由有经验的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如确有需要亦可安排有一定实践和教学经验的助教(助理工程师或本专业硕士学位获得者)协同指导,助教不能单独指导毕业设计,但可以协助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教师的毕业设计指导工作。 对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的学生,可以聘请校外指导教师,并由各学院安排督导教师。督导教师负责联系相关指导工作,经常了解情况,协助指导。校外指导教师应具备国家评审的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事相关专业技术与管理工作,并须经所在单位和学生所在学院共同协商确定。督导教师的任职资格由各教学单位根据毕业设计教学要求自行审定。 (2) 教师工作量 指导教师与其学生比例,考虑指导教师的职称和能力,原则上以不超过1∶8为宜,督导教师与学生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8,特殊情况报教务处备案。 2.指导原则 (1) 每位学生的毕业设计应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由学生独立完成。指导教师必须用足够的时间对学生做实质性的指导,对学生既不包办代替,也不放任自流,要采取启发、引导和介绍参考资料的方法进行指导,注意调动学生的积极主动性。指导教师必须加强阶段性检查,按计划检查学生的设计进度、质量以及毕业设计过程中实验、上机等实践环节,作为毕业设计结束后撰写指导教师评语的参考依据。 (2) 在毕业设计期间,指导教师对每位学生的指导每周不少于2次,督导教师对每位学生的检查每周至少1次。毕业设计进程记录本每周填写一次。 (3) 在毕业设计期间,各学院应按照毕业设计工作进程和学校的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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