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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聊城大学东昌学院2015专升本招生章程【荐】.doc
聊城大学东昌学院2015年普通高等教育
专科升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规定,为保证聊城大学东昌学院2015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结合聊城大学东昌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聊城大学东昌学院2015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聊城大学东昌学院招生工作原则为“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聊城大学东昌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聊城大学东昌学院。
第五条 学校代码:13373。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第八条 校??? 址:山东省聊城市经济开发区黄河路105号。
第九条 学院简介:聊城大学东昌学院始建于2002年,时为聊城大学二级学院。2005 年 6 月,经教育部批准为独立学院。学院总资产5.2 亿元,校园占地 500 多亩,总建筑面积 12.09 万平米。
学院是一所以应用学科、应用专业为主的全日制普通综合性本科院校。现设有中文系、经济与管理系、外国语系、数学与信息工程系、影视传媒系、化学与生物系、教育系、音乐表演系、美术设计系、机电工程系和基础教学部 11 个系部。本科专业30个,在校生7500 人。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聊城大学东昌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十一条 聊城大学东昌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聊城大学东昌学院普通专升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聊城大学东昌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和计划
第十三条 2015年,我院的专升本招生专业和计划如下:
序号 招生专业 招生计划 1 朝鲜语 40 2 会计学 150 3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150 4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50 5 英语 40 第十四条 报考对象和招生条件 凡是符合《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的通知
第十七条 考生的过程性考核结果由考生毕业学校提供,过程性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
1.思想品德情况:包括专科学习期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社会公德的情况,参加学校或班级组织的思想教育活动、政治学习和社会公益活动的情况及其他体现学生思想品德的情况等;
2.学习情况:包括按专科学习期间必修课和规定学分内应修选修课的学习情况等(含初次考试成绩情况和补考成绩情况);
3.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和获得技能证书的情况等;
4.身体健康状况;
5.其他体现学生特长和全面发展方面的情况。
第十八条 在校学习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认定过程性考核不合格:
1.因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受到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因考试作弊或其他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行为,受到过学校记过以上处分的;或受到学校警告、严重警告处分尚未解除的;
3.有4门及以上课程(含必修课和规定学分内的应修选修课,下同)初次考试不及格的;或有1至3门课程初次考试不及格,经一次补考仍有1门及以上课程不及格的。
第十九条 达到最低录取分数线者,根据考生类别和志愿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各专业不限定男、女生招生比例。
第二十一条 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山东省规定的形式公布,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舆论的监督。
第五章 其 它
第二十二条 被录取的专升本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专科毕业证等,按规定时间到我院报到,办理入学手续。未能获得专科毕业证书的,不得报到入学,学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或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学费标准10000元/年,住宿费标准800—1200元/年,如国家及省政策有所变动,最终以国家及省有关文件为准。
第二十五条 退学学费规定:退费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七部门下发的鲁教财字【2010】27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学生因故退学的,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学生学习时间按每年10个月计算。
第二十六条 学院向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和各方面表现优秀的学生颁发综合奖学金和英才奖学金,向各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颁发校园十佳奖学金,向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颁发单项奖学金。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规定,向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颁发国家奖学金(8000元)、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一档(2000元),二档(3000元),三档(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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