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 第6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ppt

  1. 1、本文档共39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中文 第6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ppt

第6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应用外语系 海运货物保险 正如我们之前提到的,国际贸易的买家和卖家之间往往相隔遥远。不管采取何种运输方式,在旅程的任何阶段,各种风险和危机都可能随时出现并引起货物的损失或损坏。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进出口商一般会购买保险以转化风险。这样,当在保险范围内的意外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就能得到一定的补偿。 Contents 第一节 社会上保险的种类很多,例如,人寿保险、财产保险、意外保险、疾病险等等。但是,我们在本章当中只针对货物运输保险来开展讨论。货物保险是保险人和被保险人根据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的风险或遭受的损失订立的一种合同,保险人在被保险人支付了保险费的前提下,负责货物的损失赔偿。货物运输保险是国际贸易不可或缺的一个环节。 第一节 保险人是经营保险业务收取保险费和在保险事故发生后负责给付保险金或提供服务的人,通常是指保险公司求运营保险单位的个人。下面是中国境内主要的保险人(保险公司): 第一节 保险合同是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保险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的名称、保险标的物、保险价值、保险金额、保险责任、除外责任、保险期限和保险费等。 第一节 第二节 海洋运输是最常用的国际货物运输方式。然而,在海上随时都会遇到风险和危机,为了保护进出口商免受经济损失,海运货物保险应运而生。在保险业务中,风险主要分为海上风险和外来风险两类。 1. 海上风险 海上风险是指被保险货物及船舶在海上运输中所发生的船长所不能控制的风险。于是如何确定损失的责任是否应由运输方承担取决于损失的性质。一般而言,海上风险只包括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不包括海上发生的一切其他风险。 第二节 它是指人力难以抗拒的自然界破坏力量所造成的灾害,一般包括恶劣天气、雷电、洪水、流冰、地震、海啸等一些不可抗御的灾害。 第二节 意外事故是指由于意料不到的原因所造成的事故。海运保险中,意外事故主要指搁浅、触礁、沉没、碰撞、火灾、爆炸和失踪等。 第二节 2. 外来风险 外来风险一般是指由于外来原因引起的风险。它可分为: (1)一般外来风险 一般外来风险,是指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偷窃、下雨、渗漏、短量、破碎、受潮、受热、霉变、串味、钩损、生锈等原因所导致的风险。 (2)特殊外来风险 特殊外来风险,是指由于战争、罢工、运输失败拒绝交付货物等政治、军事、国家禁令及管制措施所造成的风险与损失。 第二节 海上损失,是指被保险货物在海运途中因遭受海上风险所产生的任何损失。就货物的损失程度而言,海损可以分为全部损失和部分损失。 1. 全部损失 (1)实际全损 它是指保险标的物完全灭失,或标的物所有权丧失已无法挽回,或标的物已丧失商业价值或失去原有使用价值,或载货船舶失踪。 第二节 (2)推定全损 当被保险货物受损后的实际全损已无法避免,或者为避免实际全损而支出的费用与继续将货物运抵目的地的费用之和超过保险价值,即可推定为全损。但推定全损只有在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出委付并经保险人同意的情况下,才能被确认,才能按推定全损赔付。委付是指在推定全损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将保险标的的一切权利包括所有权转让给保险人,而要求保险人按实际全损的赔偿额予以补偿。 第二节 2. 部分损失 部分损失,是指保险标的的部分损失或灭失。凡是不属于实际全损和推定全损的损失为部分损失。部分损失可分为单独海损和共同海损。 (1)单独海损 单独海损是指仅涉及船舶或货物所有人单方面的利益的损失。它是偶然原因对部分货物造成的损失。例如20%的大米由于船只漏水而损失。 (2)共同海损 在海洋运输途中,船舶、货物或其他财产遭遇共同危险,为了解除共同危险,有意采取合理的救难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和支付的特殊费用,称为共同海损。 第二节 在船舶发生共同海损后,凡属共同海损范围的牺牲和费用,均可通过共同海损理算,由有关获救受益方(船方、货物和运费收入方)根据获救价值按比例分摊。由于共同海损涉及各方的利益,因此,构成共同海损必须具备以下特点: ①共同海损的危险必须是共同的。 ②采取的措施是合理的,这是共同海损成立的前提条件。 ③共同海损的危险必须是真实存在的或者不可避免地发生的。 ④损失必须直接产生于救难措施。 ⑤救难措施必须是有效的。因为如果救难措施不能减少损失,就没有受益方必须承担损失。 第二节

文档评论(0)

weiwoduzun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