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物资与施工机具管理奖惩制度(2014版).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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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物资与施工机具管理奖惩制度(2014版).doc

物资与施工机具管理奖惩制度 (2014版) 1 总则 1.1为落实《施工机具管理制度》、《物资管理制度》、《非机动施工机具管理制度》和《特种设备管理制度》中相应职责,特制订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各分、子公司(以下简称“下属公司”)和项目部(包括公司直管项目部和下属公司自管项目部)的管理。 2 施工机具购置 2.1下属公司、项目部未按规定申报,擅自购买施工机具,对购置单位的负责人和物资设备部门负责人分别按每次2000元和1000元进行处罚。 2.2施工机具购置未按规定执行招标或议标程序,对购置单位负责人和物资设备部门负责人分别按每次1000元和500元进行处罚。涉嫌违纪的,由购置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处理。涉嫌违法的,由司法机关调查处理。 2.3新购施工机具未及时验收入账,对所涉单位的分管领导和物资设备部门负责人分别按每台500元和300元进行处罚。 3 施工机具管理 3.1 擅自调动施工机具,对所涉单位物资设备部门负责人按每台300元进行处罚。 3.2施工机具调动手续不全,对所涉单位物资设备部门负责人按每台100元进行处罚。 3.3施工机具未按规定喷涂公司徽标和管理编号,对所属单位物资设备部门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分别按每台100元和50元进行处罚。 3.4各类报表未按规定时间与格式上报的,对所涉单位物资设备部门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分别按每类100元和50元进行处罚。 3.5未按规定足额提取折旧费,对施工机具所属单位分管领导、物资设备部门负责人和财务部门负责人分别按差额部分的10%、5%和5%进行处罚。 3.6大型专用施工机具、特种设备未按规定实施“定人、定机、定岗位”操作,对所属单位负责人和物资设备部门负责人分别按每台300元和200元进行处罚。 3.7未实施单机车核算或核算资料明显虚假,对使用单位物资设备部门负责人按每台100元进行处罚。 3.8因保养和保管不当等原因造成施工机具提前报废,对所属单位物资设备部门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按施工机具余值的5%和3%进行处罚。 4 施工机具使用、维修、维护 4.1无证操作施工机具,对物资设备部门负责人和当事人分别按每次500元进行处罚。 4.2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技术规程进行保养,对物资设备部门负责人和当事人分别按每次200元和100元进行处罚。 4.3未填写施工机具保养、维修记录,对使用单位物资设备部门负责人和当事人分别按每次200元和100元进行处罚;填写不规范、记录不全或明显造假,对使用单位物资设备部门负责人和当事人分别按每次100元进行处罚。 4.4由于维修不当造成经济损失,对相关责任人按直接经济损失的10%-30%进行处罚。 4.5未按程序报批,擅自购买配件或外协维修,对相关责任人按发生金额的10%-30%进行处罚。涉嫌违纪的,由所属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处理。 4.6因操作和保养不当造成施工机具油料超耗,对当事人按所超耗油料价格的50%进行处罚。 4.7施工机具未填写工作日志,对使用单位物资设备部门负责人和当事人分别按每台每月200元和100元进行处罚;填写不规范、记录不全或明显造假,对使用单位物资设备部门负责人和当事人分别按每台每月100元进行处罚。 4.8擅自处理配件、油料,对外提供有偿使用的,没收其所得,并对相关责任人按直接经济损失的150%进行处罚。涉嫌违纪的,由所属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处理。 4.9因保管不善造成施工机具损坏,对相关责任人按直接经济损失的10%-30%进行处罚。 4.10退场施工机具未按技术规程维修、保养,除原使用单位承担其重新维修、保养费用外,并对其分管领导、物资设备部门负责人分别按发生费用的10%和5%进行处罚。 5 外租施工机具 5.1未按规定报批,擅自外租施工机具,对使用单位的分管领导和物资设备部门负责人分别按每台每次1000元和500元进行处罚。 5.2未按规定询价比价,导致租赁价格偏高,对使用单位的分管领导和物资设备部门负责人分别按租赁总价超正常总价部分的50%和30%进行处罚。 5.3未按规定进行询价比价或资料不全,对使用单位的分管领导和物资设备部门负责人分别按每台每次200元进行处罚。 5.4外租结算超量,对相关责任人按超量金额的50%进行处罚。 5.5外租施工机具涉嫌违纪的,由所属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处理。 6 施工机具安全 6.1施工机具存在安全隐患未及时排除,对相关责任人按每处200元进行处罚。 6.2因无证操作、违规操作或保养不当造成施工机具事故,对物资设备部门负责人和当事人分别按直接经济损失的20%和30%进行处罚。 6.3施工机具引发的安全事故,参照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7 施工机具报废处理 7.1报废施工机具未按规定处理的,对所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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