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2新国五条解读(精简版).docVIP

  1. 1、本文档共9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v2新国五条解读(精简版).doc

新国五条解读 一、新国五条出台背景 2 二、新“国五条”10大核心细则 2 三、新国五条重点细则解读 3 1、完善稳定房价工作责任制:再次强调“限价”政策,实行地方政府问责制。 3 2、继续“限购”政策,并加强限购政策 4 3、继续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二套房首付及贷款或将上调! 4 4、充分发挥税收政策的调节作用 5 5、加快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的供地 5 6、加大保障房建设和供应力度,让部分低收入者住有所居 5 7、规范市场行为,推进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 6 8、新国五条政策的影响 6 四、新国五条出台对房地产后市的影响 7 1、总体走势:短期价格上行势头或被抑制,供求关系有所转变,开发企业需要降低预期,平价推盘。 7 2、城市分化:重点一二线城市受供应有限、政策趋紧影响,成交量上升有限 7 3、其他城市:供应量充足,若价格平稳,成交量有望增长,供应压力不减。 7 4、总结 8 五、结论及建议 8 一、新国五条出台背景 起因 2013年3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通知》【国办发?2013?17号】,对此前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国五条”进行进一步细化,主要内容包括:一季度公布房价控制目标;进一步完善现行住房限购措施,限购区域应覆盖城市全部行政区域;明确规定对于房价过快上涨城市,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可进一步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对出售自有住房按规定征收的个人所得税,严格按转让所得20%计征;总结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城市经验,加快推进扩大试点工作;一季度公布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十二五”期末,所有地级以上城市原则上实现个人住房信息系统联网。 背景 3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通知》,这是继2月20号国务院常务会议2后,政府公布六大措施明确执行标准和时间节点再度给楼市调控加码(称为“国五条”细则),表明中央政府高度重视坚持房地产调控,政府已经深刻认识到调控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彰显调控决心。 两会前发布彰显调控决心。“国五条”细则在“两会”召开前发布,在政府换届前指明房地产调控的下一步走向,凸显房地产调控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下一届政府将继续坚持调控,保障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国五条” 细则的推出旨在为房地产市场尤其是一线及重点二线城市的迅速回暖降温, 稳定乃至逆转对当前房价上涨的预期。 2012年需求强劲,楼市火热,价格止跌反弹,土地市场一、二线城市升温明显,再度出现“地王”。为遏制房价过快增长,稳定房地产市场,政府在即将换届时再次强调房地产市场调控,出台新“国五条”,为外界表明政府的房产调控决心和力度,同时成为新一届政府继续坚持从严调控政策的“指示灯”。 二、新“国五条”10大核心细则对出售自有住房按规定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能核实房屋原值的,应依法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 2、对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可根据城市人民政府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和政策要求,进一步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 3、已实施限购措施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限购区域应覆盖城市全部行政区域;限购住房类型应包括所有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购房资格审查环节应前移至签订购房合同(认购)前。 4、对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无法连续提供一定年限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城市要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向其售房。 5、购房人不具备购房资格的,企业要与购房人解除合同;对教唆、协助购房人伪造证明材料、骗取购房资格的中介机构,要责令其停业整顿。 6、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除拉萨外),要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制定本地区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 7、对执行住房限购和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等政策措施不到位、房价上涨过快的省级政府,国务院要进行约谈和问责。 8、2013年起,各地区要提高商品房预售门槛,从工程投资和形象进度、交付时限等方面强化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理性定价,稳步推进商品房预售制度改革。 9、全面落实2013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建成470万套、新开工630万套的任务。2013年底前,地级以上城市要把符合条件的、有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 10、各地区要大力推进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完善管理制度,到“十二五”期末,即2015年底,所有地级以上城市原则上要实现联网。 “限价”政策,实行地方政府问责制。 调控政策 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除拉萨外的省会城市要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制定并公布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建立健全稳定房价工作的考核问责制度。 政策解读 3月1日发

文档评论(0)

hdhca0884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