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县物价局行政权力流程图.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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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阳县物价局行政权力流程图.doc

青阳县物价局行政权力流程图 行政审批类流程图 1、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核发流程图 承办机构:综合科 服务电话:0566-5030408 监督电话:0566-5030408 2(3)、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审核(辖区内省级授权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审核)流程图 行政处罚类流程图 承办机构:物价检查所、工农产品成本调查队 服务电话:0566-5027043、0566-5021357 监督电话: 0566-5030408 注:行政处罚类各权力事项均适用该流程图。 行政强制类流程图 1、责令暂停相关营业流程图 承办机构:物价检查所 服务电话:0566-5027043 监督电话:0566-5030408 2、查封、扣押相关证据流程图 承办机构:物价检查所 服务电话:0566-5027043 监督电话:0566-5030408 3、先行登记保存相关证据流程图 承办机构:物价检查所 服务电话:0566-5027043 监督电话:0566-5030408 行政确认类流程图 1、涉案财产价格鉴定流程图 承办机构:价格认证中心;服务电话:0566-5030418 ;监督电话:0566-5030408 2、价格成本监审流程图 承办机构:工农产品成本调查队 服务电话:0566-5021357 监督电话:0566-5030408 其他权利类流程图 1、责令经营者限期退还多收价款流程图 承办机构:物价检查所 服务电话:0566-5027043 监督电话:0566-5030408 2、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年审流程图 承办机构:综合科 服务电话:0566-5030408 监督电话:0566-5030408 3、公告价格违法行为流程图 承办机构:物价检查所 服务电话:0566-5027043 监督电话:0566-5030408 7、价格监测预警流程图 承办机构:工农产品成本调查队 服务电话:0566-5021357 监督电话:0566-5030408 21 8 单位申请 申请单位需提供如下资料: 1、《收费许可证申请表》。2、合法有效的批准收费的文件。3、法人资格证明或机构编制及经费来源情况的文件。4、政府或业务主管部门批准执业的文件。5、其他相关资料(申请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负责人签名、上级主管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 其余材料提供一份复印件)。 受理 制证、发证 承办部门:综合科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立卷归档 承办部门:综合科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收费许可证公布 承办部门:综合科 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审查或审核 承办部门:综合科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审批 承办部门:综合科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现场勘察 承办部门:综合科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发文告知 作出制定价格的决定 物价部门政策法规机构合法性审查 业务管理科提出建议书 分管局领导批转业务管理科办理 业务管理科价格调查拟订初步方案 物价部门集体讨论制定价格方案 领导签发 制作卷宗 跟踪调查和监测 承办机构:综合科 服务电话: 0566-5030408 监督电话: 0566-5030408 向社会公布 审价委员会集体审议 听证程序 对作出责令停业整顿、吊销收费许可证、较大数额罚款(对公民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10000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 两人以上执法,首先出示执法证件 简易程序 对公民处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或给予警告的 调查违法事实 收集必要证据 口头或书面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处罚意见及当事人的陈述,申请等权利。 当事人陈述或申辩 填写《当场处罚决定书》。 当场处以二十元以下罚款,或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即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当事人提出当场交纳罚款的,可当场收缴罚款。 当场收缴罚款后,开具省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单据。 收缴的罚款两日内交至其所在的价格主管部门,价格主管部门收到罚款两日内缴付指定银行。 一般程序 除简易程序外,行政处罚均应适用一般程序。 填写《立案呈批表》,报分管领导审批。 调查取证 询问,制作《调查询问笔录》。 取证,制作《提取证据材料登记表》。 证据登记保存,制作《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 提 交 《调 查 终 结 报 告》 案件审理部门对有关资料审查后,提交局案件审理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制作《案件讨论纪录》。 制作《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当事人。 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并由当事人在《送达回证》上签字。 执行处罚,对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到期不缴纳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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