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纠纷解决机制的立法完善_赵云芬.pdfVIP

环境污染纠纷解决机制的立法完善_赵云芬.pdf

  1. 1、本文档共2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环境污染纠纷解决机制的立法完善_赵云芬.pdf

光明日报/2013 年/6 月/12 日/第 006 版 理论·实践 环境污染纠纷解决机制的立法完善 西南大学法学院 赵云芬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公众的环境意识不断提高,科学、文明、健康的消费方式正逐步 形成。但不可忽视的是,现阶段我国的环境污染并未得到根本治理,一些地方环境污染纠纷频发, 影响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究其原因,我国环境污染纠纷解决机制的不健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 了环境纠纷行政处理的公正与效率。因此,分析我国环境污染纠纷解决机制的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并在此基础上对其作出完善,是符合现实需求的。 环境污染纠纷案件的特点和我国的立法现状 综合来看,环境污染纠纷案件具有以下特点:涉及环境纠纷类型多样,诸如噪声污染、粉尘 污染、鱼池承包污染等纠纷时有发生,新的种类层出不穷;环境民事纠纷涉及人数众多,环境诉 讼所涉及的利益关系和利益分布呈现出集团性、扩散性特征;由于目前的相关法律对污染损害赔 偿责任的构成要件、责任范围、赔偿标准等规定不健全,导致许多污染受害者无法请求法律救济, 通过司法程序解决污染损害赔偿的,则存在效率低、成本高等问题;诉讼保护时效较长,由于污 染损害具有潜在性、间接性的特征,导致因果关系难以认定,损害数额、损害程度等都需要较长 的程序和时间,因此我国法律在诉讼保护时效上作出了“三年”的特别规定,长于“两年”的普 通诉讼时效,但为保障受害当事人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以及维护社会的稳定,法院往往采取调解的 方式解决纠纷。 现阶段,我国涉及环境污染纠纷处理机制的法律除宪法之外,还包括一些专门法,例如环境 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环境噪 声污染防治法等。此外,在草原法、渔业法、森林法、水土保持法、水法、野生动物保护法中也 有相关规定。但通过分析具体的法律文本就可发现,虽然涉及环境污染纠纷处理机制的法律很多, 但这些法律的综合性较强、可操作性较弱,在内容方面也存在一些矛盾,并不能契合上述环境污 染纠纷案件的特点,影响了我国环境污染纠纷的有效处理。 现有环境污染纠纷解决机制存在的问题 法律规定不健全。一方面,在环境民事纠纷的处理问题上,我国法律对行政机关的授权不够 充分、清晰,不同的环境保护行政机关之间职能存在交叉和重叠。例如,在管理渔业污染纠纷时, 渔政监督管理机构和环保部门就常常互相推诿,没有哪个部门真正站出来解决环境污染纠纷问 题。另一方面,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善,尤其在关于行政机关处理民事纠纷上,只是规定 当涉及到赔偿责任和金额时,当事人才可以自行选择行政处理方式进行解决。然而,通过调查可 以发现,我国许多环境污染纠纷只是对当事人的健康和居住环境造成影响,并没有形成一些重大 的损害,而出现这种情况的时候,当事人不能选择行政处理方式进行解决,这种规定在实践中影 响了纠纷的处理效率,给当事人造成不必要的负担。 行政机关自身的局限性。在经济欠发达地区,污染企业往往是当地政府重点保护的纳税大户。 环保部门经常在处理相关的环境污染纠纷时会受到来自其他方面特别是来自政府的阻力,在现有 体制下,地方政府作为环保部门的上级机关,掌管着人员编制、资金预算等事项,因而在一定程 度上,很难保证环保部门在环境污染纠纷处理过程中的公正性。而且,目前我国很多行政人员与 企业存在着或多或少的关系,偏袒企业的情况也不可避免地存在。此外,由于行政工作人员的流 动性大,如果不存在责任到人的制度约束的话,对于有较大影响的案件,容易造成久拖不决。 环境污染纠纷解决机制的立法完善措施 第 1 页 共 2 页 在司法实践中树立环境保护理念。在审判实践中必须引入三种理念:以生态可持续发展作为 审理民事侵权案件的基本原则;以利益衡量作为平衡公民环境权与经济发展有限性的基本原则; 以社会救济和司法救济的多元救济结合,开辟化解环境特殊侵权纠纷的多元渠道。 将环境权作为一种民事权利纳入民法。一旦环境权成为一种民事权利,那么侵犯公民环境权 的行为就成为一种侵权行为,法官在审理环境污染纠纷案件时就可以直接适用民法的有关规定, 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环境污染纠纷解决机制的可操作性。 建立多元化的环境污染纠纷解决机制。随着我国法律的逐步健全和公民法治意识的提升,近 年来,我国民事纠纷的数量呈现上升趋势

文档评论(0)

docindpp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