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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中的法律适用问题探析 电子商务中的法律适 用问题探析 嚣5103加; 一 ,电子商务对传统法律适用制度的挑战 电子商务的应用在给全球经贸活动注入新的活力,掀起了划时代的产 业革命,也对传统的适用于”有纸贸易”的法律体制提出了挑战.这种挑战 涉及法律的各个领域,各个部门,包括国际私法.本文拟对电子商务所带来 的法律适用问题进行探讨. 国际私法中的法律适用制度或法律选择制度是建立在一种以地域为标 准划分各国法律管辖范围之基础上的法律体系,它通过运用”分配法”,将发 生争议的涉外民事关系,分配给某一国家的法律去处理…,从而解决”外国 法律的域外效力与内国法律的域内效力,或内国法律的域外效力与外国法 律的域内效力之间的冲突”l2j.在制定冲突规则或解决法律选择问题时,都 要把一定的民事法律关系和某一特定国家的法律联系起来,才能确定应该 适用的准据法. 这种联系是通过连结点的选择与确定来实现的.所谓连结点(Connect. ingpoints)是指冲突规范就范围中所指法律关系或法律问题指定应适用何 地法律所依据的一种事实因素.连结点既是一种把冲突规范中”范围”所指 的法律关系与一定地域的法律联系起来的纽带或媒介,同时这种纽带或媒 介又反映了该法律关系与一定地域的法律之间存在着内在实质的联系或隶 属的关系.因此,连结点的选择不应该是任意和虚构的,而必须是在客观上 确实能体现这种内在的联系. 国际私法经过几百年的发展,逐渐形成了一些比较固定的连结点.如国 籍,住所,合同履行地,合同缔结地,侵权行为地,物之所在地,婚姻缔结地等. 鞭豳嘲黼麟21302-12-16搿黼于志宏(1960一),男,天津人,广东商学院法学院副教授;吕国民(1968一),男,湖南 ... 新宁人,暨南大学法学院讲师. 丛璺堡士,宴.商量所费莹律l间鹧鱼捕蹲个方面:一是指传统的法律体制如何接纳电子商务,从而使之合法化的问题.这问题寨当理壅传统律体制中的许多规定如何与电子商务相协调 , 相容纳.二是指如何制订新的法律来规范和调整电子商务中的 一 些特殊问题,如通讯安全问题,网络责任问题等. 这些连结点大致可以划分为属人连结点和属地连 结点两大类.属地连结点多与一定的空间位置有 关,属人连结点则往往强调国家与当事人之间的法 律关系.在电子商务活动中,这些传统的连接点的 适用是否会受到影响呢? 首先我们来分析属地连接点.电子商务活动 与传统的民商事活动有很大不同,它是在网络空间 进行的,而网络空间是一个虚拟的世界,很难从地 域的角度对这些过程和环节予以确定或场所化. 以网上侵权为例,只要某个用户在网上实施侵权行 为,其影响有可能延伸至世界任何地方,亦即这些 地方都可能成为侵权行为地,但对于受害者而言绝 非这些地方都有着同样的意义.而有些时候要在 网上确定一个地点即使并非不可能,至少也是相当 困难的.如在网上缔结合同就难以确定合同缔结 地位于何处.如果网上交易不涉及到实物或有形 的交付,如计算机软件,娱乐内容和信息服务等,合 同履行地同样很难确定.因此,基于属地连接点很 难套用到电子商务中.也就是说,在传统冲突法中 扮演着十分重要角色的地域因素和空间场所,如果 适用于电子商务必然会受到很大的冲击和挑战. 那么,国籍,住所这种属人连结因素是否可以 作为指引支配电子交易的准据法呢?答案同样是 否定的.因为在很多情况下,当事人的国籍与电子 交易本身的关系是相当偶然的.而因特网是一种 面向所有人开放的独立的自主的网络,任何国家都 难以有效地对网上活动进行监管.因此,因特网中 以国籍,住所作为连结因素意义不大. 电子商务对法律适用制度的挑战除了体现在 连接点方面外,也可能会针对准据法.传统冲突法 认为准据法是经冲突规范指引用来确定国际民事 关系中当事人权利与义务的特定法域的实体法. 被选定的准据法可能是某个国家或地区的法律,也 可能是国际公约或国际商事惯例.但现在的问题 是,由于电子技术的形成与应用只不过是近几十年 的事情,一方面,许多国家尚未来得及对之加以法 律调整,即使像电子贸易这样急迫的领域也只有韩 国,澳大利亚等少数国家通过了有关立法,而且这 些立法往往仅就电子贸易中的一些最基本的问题 作了规定,大多数具体的问题仍未涉及.另一方 面,也有一些国家出于保护科技发展的考虑,不愿 过早下结论,因此它们有关电子商务的国内立法几 乎是空白.至于相关的国际条约或国际惯例更是 82 十分5,-EE3J.这样,尽管对于某一电子商务纠纷, 我们适用了冲突规范,确定了应适用哪一国法作为 准据法,最后却发现这一切都是徒劳的,因为该国 根本就无相应的立法.也就是说,在很多案件中, 适用冲突规范根本找不出相应的准据法.由是观 之,冲突法似乎很难完成其任务,最终解决当事人 之间的法律纠纷. 为了解决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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