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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威体育精装版精品)经济法教案.doc
班级 ?1002 科目 ?经济法 教师 ?尚茜萌 日期 ?6.1 教材分析 重点 要约成立的要件、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别、?承诺的要件、承诺迟延及法律效力? 难点 ?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别、承诺的要件、承诺迟延及法律效力 教学目的 掌握要约成立的要件、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别、要约的撤回与要约的撤销;掌握承诺的要件、承诺迟延及法律效力? 教法 ?讲授法 教具 ? 课时计划(教案)
教学进程
引入语:通过学习,我们知道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那么该如何订立合同?这就是我们今天要学习的内容。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要约、承诺,其实就是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是当事人双方或多方就合同内容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过程,这一过程主要包括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
(一)要约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这是一方当事人向对方提出签订合同的建议和要求。发出要约的当事人称为要约人,要约所指向的对方当事人则称为受要约人。要约在不同情况下还可以称之为发盘、出盘、发价、出价或报价等。
1、要约应具备的条件
(1)内容具体确定。包括:第一,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第二,受要约人一般也是特定的,但在一些场合,要约人也可以向不特定人发出要约。第三,要约的内容必须具有足以决定合同内容的主要条款,包括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等,对方一经接受,合同也就成立。如果要约内容含混不清,即使受要约人同意,因权力义务不清,合同也无法确立。
(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要约是一种法律行为,要约人受到要约的约束:当要约已送达给受要约人后,在要约的有效期限内,要约人不得擅自撤回要约或变更要约内容,也就是说,如对方接受要约,合同即告成立。
2、要约邀请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与要约不同,实践中要注意区别。要约是以订立合同为目的的法律行为,一经发出就会产生一定的法律效果:要约邀请的目的则是让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本身不具有法律意义,不受所发邀请的约束。要约内容要明确具体,要约邀请的内容则不受此约束。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等都是要约邀请。商业广告,视其内容确定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若内容行使要约规定条件的,则视为要约,否则是要约邀请。
如 “卖凉茶,一元一碗。”如果你是买家,那么你应该回答什么?我想是“好的,给我来一碗。”解析: 卖家的这句话,能够体现合同的成立的特性。合同标的——凉茶,价格——一元。对于食品买卖合同,这些因素足以使合同成立,并实施。 就同自动售货机一样。只要买家在卖家提供的条件下,做出同意购买的意识表示,合同即可成立的,此意思表示为要约。
“卖凉茶,谁要凉茶”,如果你是买家,那你应当回答什么?是不是要说,“我要,并且问一下,多少钱一碗?”那么卖家还要回答“好的,一元一碗”。所以说,如果卖家并没有提供只要买家做出同意的意识表示合同即可成立的意思表示,即为要约邀请。
某因急需水泥,基建处遂向本省的水泥厂、水泥厂水泥厂发出函电。函电中称:“我急需标号为150型号的水泥00吨,如贵厂有货,请速来函电,我愿派人前往购买。”三家水泥厂在收到函电后,都先后向回复了函电,在函电中告知备有现货,注明了水泥价格而水泥厂在发出函电的同时,派车给送去了0吨。在该批水泥送达之前得知水泥厂所产的水泥质量较好,且价格合理,于是向水泥厂发去函电:“我愿购买贵厂00吨150型号水泥,盼速发货,运费由我负担。”在发出函电后的第二天上午,水泥厂发函称已准备发货下午,水泥厂将50吨水泥送到。告知水泥厂他们已决定购买水泥厂的水泥,因此不能接收水泥厂送来的水泥。水泥厂认为拒收货物构成违约,双方协商不成,水泥厂遂向法院起诉。问题1、合同订立的程序包括哪几个阶段? 2、向三家水泥厂分别发函的行为,在合同法上属于什么行为?三家水泥厂回函的行为是什么行为?第二次向水泥厂发函的行为是什么行为?与水泥厂之间的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 、水泥厂与之间的买卖合同是否成立?有无义务接受水泥厂发来的货物?本案中水泥厂的损失应由谁承担? ? ? 板书设计
? 教学后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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