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人特性、公司法人悖论与公司治理问题的凸显.pdf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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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人特性、公司法人悖论与公司治理问题的凸显 李超玲 中南大学商学院,长沙(410083 ) E-mail: lilovezhong@163.com 摘 要:基于两权分离理论基础上的公司治理理论忽视了公司法人的主体性。我们以公司法 人特性为研究出发点,引入了公司法人主体性,修正了现有公司治理理论单方面从公司的组 织性出发研究公司治理问题的局限,提出公司的主体性和组织性并存构成的公司法人特性是 研究公司治理问题的重要逻辑起点。公司法人的主体性暗含着公司利益的独立性,但公司法 人的组织性又使公司法人利益的实现必然要依靠公司中的自然人来实现,公司法人的这一特 性暗含着公司法人悖论,即自然人的存在是公司利益实现的关键,但自然人也是公司利益遭 受侵蚀的根源。如何保障主体性与组织性并存的公司法人的利益使公司治理问题凸显出来。 关键词:主体性;组织性;公司法人悖论 中图分类号:C93 1.引言:公司治理研究的现状和不足 作为现代企业的主要组织形式,现代公司自产生以来,围绕其产生了诸多问题。其中最 为核心、争论也最为激烈的应该数公司治理问题。公司治理问题已经成为一个世界性的研究 热点。学者们对于公司治理的各个范畴进行了多角度、多方面的研究,可谓“仁者见仁,智 者见智” 。 一般认为,伯利一米恩斯假说提出了公司治理问题。1932 年,伯利(A .Berle)和米恩斯 (G .Means)所著的《现代公司和私有财产》一书出版。他们在该书中公布了对200 家美国大 公司进行的实证研究成果后,作出了一个后来非常著名的结论:公司的股权分散,导致股东 不能对经理实施重要的控制。并得出这样一个观点:现代公司的发展,使企业从“受所有者控 制”改变为“受经营者控制”,出现了“所有与控制分离”(the separation between ownership and control) (也有的把这种情况译为“ 所有与经营的分离”the separation of ownership and management ),在我国通常译为“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或“所有权与控制权的分离” 。在本 文中不区分这两种译法。在这里,所有权是股东的所有权,经营权或控制权则是经营者、如 经理的经营权或控制权。这个观点就是伯利一米恩斯假说。 我们注意到,现有公司治理理论文献基本上都是以伯利一米恩斯假说中提出的两权分离 理论,即所有权和经营权(或控制权)分离的理论为研究的逻辑起点。所有权指的是公司股 东的所有权,经营权则是公司经营者的经营权。具体而言,现代企业——公司——形成和发 展的过程是所有权与控制权相分离的过程,公司治理问题的出现是现代企业——公司——形 成和发展的产物。在业主制或合伙制的企业中,企业的所有权与控制权是合一的,不存在对 经营者的激励问题。只有在公司制的企业出现后,才出现所有权与控制权的分离。随着近代 经济的发展,企业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发展,资本社会化是必然趋势。尤其是自本世纪初 以来,由于资本的集中,技术的进步,公司的规模也迅速扩大,股东急剧增加并高度分散化, 公司经营也日趋复杂。在这种情况下,股东直接参与公司管理和亲自担任公司经理就变得困 难,于是,在公司中产生了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并成为现代企业最明显的特征之一。由 于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产生了委托——代理关系。公司的全体出资 人拥有对公司的所有权,是委托人,经营者则是出资人的代理人。随着现代公司规模的扩大 与股权的分散,股东对财产经营的控制越来越困难,导致了公司权力中心由所有者向经营者 - 1 - 的转移,而公司的经营管理也就遇到一个动力问题。如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就提过在 两权分离的条件下,受托从事经营管理的董事是不可能像维护自身利益一样去维护所有者的 利益的:“在钱财的处理上,股份公司的董事为他人尽力,而私人合伙公司的伙员,则纯是 为自己打算。所以,要想股份公司董事们监视钱财用途,像私人合伙公司伙员那样用意周到, 那是很难做到的。有如富家管事一样,他们往往设想,着意小节,殊非主人的光荣,一切小 的计算,因此就抛置不顾了。这样,疏忽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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