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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 北京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DB 11/ XXXXX—XXXX 代替 DB11/505-2007 ?????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代用茶 (征求意见稿) XXXX - XX - XX发布 XXXX - XX - XX实施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 前??言 本标准代替DB11/505-2007《代用茶卫生要求》。 本标准与DB11/505-2007相比,本标准主要变化如下: ──调整了标准的结构,删除了规范性引用文件、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等内容; ──修改了适用范围; ——修改了术语和定义部分; ──增加了代用茶的原料要求; ──修改了感官要求; ——修改了水分、灰分指标; ——增加了污染物限量指标部分、修改了镉指标; ——增加了真菌毒素限量指标部分; ——增加了农药残留限量指标部分,调整了农药残留指标的执行方式; ——增加了食品添加剂部分,删除了亚硫酸盐的限量要求。 ──修改了微生物指标部分、删除了菌落总数、大肠杆菌、志贺氏菌指标。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代用茶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以可食用植物(除茶叶外)的芽叶、花或花蕾、果(实)、根茎等为原料,经加工制作成供人们饮用的代用茶产品。 术语和定义 代用茶 采用可食用植物(除茶叶外)的芽叶、花或花蕾、果(实)、根茎等为原料,经加工制作、采用类似茶叶冲泡(浸泡、煮)的方式,供人们饮用的产品。 袋泡代用茶 以代用茶为原料,经过加工形成一定的规格后,用过滤材料包装而成的代用茶产品。 产品分类 根据原料的不同,产品可分为叶类代用茶、花类代用茶、果(实)类代用茶、根茎类代用茶和混合类代用茶。 技术要求 原料要求 可使用的原料是:有传统食用习惯的食品、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公布的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品种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新食品原料。 原料应符合国家相应安全标准和有关规定。 原料应洁净、无变质、无霉变、无异味、无虫蛀。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求 检验方法 外观 具有各产品正常的色泽和形状,无劣变、霉变。 取5g样品(袋泡代用茶拆开包装后取样)平摊于白色洁净的瓷盘中,在自然光线、正常视力下观察外观和杂质。 杂质 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杂质。 汤色 具有该产品正常的汤色。 花类产品取2g,叶类、果(实)类、根茎类、混合类产品取3g,袋泡代用茶取一个饮用包装于150mL白色瓷质评茶杯中,加入150ml沸水,加盖冲泡3min后,依次检验汤色,香气和滋味。 香气 具有该产品正常的香气,无异气味。 滋味 具有该产品正常的滋味,无异味。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理化指标 项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叶类 花类 果(实)类 根茎类 混合类 水分/(g/100g) ≤ 8.5 13.0 15.0 12.0 13.0 GB 5009.3 灰分a/(g/100g) 8.0 GB 5009.4 a.昆仑雪菊(天山雪菊)灰分限量指标为12.0 (g/100g)。 污染物限量指标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 2762中相应类属食品的规定,无相应类属食品的应符合表3的规定。 污染物限量指标 项目 指标 检验方法 铅(以Pb计)/(mg/kg) ≤ 5.0 GB 5009.12 总砷(以As计)/(mg/kg) ≤ 0.5 GB/T 5009.11 总汞(以Hg计)/(mg/kg) ≤ 0.2 GB/T 5009.17 镉(以Cd计)/(mg/kg) ≤ 0.5 GB/T 5009.15 真菌毒素限量指标 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GB 2761中相应类属食品的规定,无相应类属食品的应符合表4的规定。 真菌毒素限量指标 项目 指标 方法 黄曲霉毒素B1/(μg/kg) ≤ 5.0 GB/T 18979 农药残留限量指标 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GB 2763中相应类别的规定。 食品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 微生物限量指标 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5规定。 微生物限量要求 项 目 指 标 方法 霉菌(CFU/g) ≤ 104 GB 4789.15 沙门氏菌 按GB 29921 饮料类食品执行 GB 4789.4 金黄色葡萄球菌 按GB 29921 饮料类食品执行 GB 4789.10 DB11/ XXXXX—XXXX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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