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犯罪概念.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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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犯罪概念

第四章 犯罪概念 第一节 犯罪的概念 定义之难 什么是犯罪?给犯罪下个定义困难吗?在给犯罪下定义的时候,要考虑哪些因素呢? 在刑法典中明确规定犯罪一般定义的国家多吗?形式和实质的犯罪定义分别是什么? 一、犯罪的形式定义 ◆大陆法系国家的犯罪形式定义 法律以违警刑所处罚之犯罪,称违警罪。法律以惩治刑处罚之犯罪,称轻罪。法律以身体刑或名誉刑处罚之犯罪,称重罪。——1810年《法国刑法典》第1条 一、犯罪的形式定义 ◆大陆法系国家的犯罪形式定义 犯罪是违反刑事法律的行为 犯罪是依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犯罪是违反刑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犯罪是符合构成要件的、违法的和有责的行为 一、犯罪的形式定义 ◆英美法系国家的犯罪形式定义 ●犯罪是能够引起刑事诉讼程序的违法行为 ——对犯罪现象的法律描述 ——实体和程序相照应 二、犯罪的实质定义 前苏联在刑事立法上的纯实质概念 目的在于反对苏维埃制度或者破坏工农政权在向共产主义过渡时期所建立的法律秩序的一切作为和不作为,都认为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对于形式上虽然符合本法分则任何条文规定的要件,但因为显著轻微,并且缺乏损害结果,而失去危害社会的性质的行为,不认为是犯罪行为。—1926年《苏俄刑法典》 二、犯罪的实质定义 前苏联在刑事立法上对犯罪的综合定义 凡本法典分则所规定的侵害苏维埃的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侵害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和社会主义所有制,侵害公民人身权、政治权、劳动权、财产权以及其他权利的危害社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以及本法典分则所规定的其他各种侵害社会主义法律秩序的危害社会行为,都认为是犯罪。——1960年《苏俄刑法典》第7条 俄罗斯联邦刑法典 1997年1月1日起施行 第14条 犯罪的概念 一、本法典以刑罚相威胁所禁止的有罪过地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被认为是犯罪。 二、行为(不作为)虽然形式上含有本法典规定的某一行为的要件,但由于情节轻微而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即未对个人、社会或各家造成损害或构成损害威胁的,不是犯罪。 二、犯罪的实质定义 1、从犯罪侵害的社会性质出发,将犯罪归结为是对社会造成的客观危害行为。 (1)犯罪是侵害权利的行为 (2)犯罪是给社会造成的痛苦大于幸福的行为 (3)犯罪是侵犯社会生活的基本条件的行为 (4)犯罪是侵犯法益的行为 二、犯罪的实质定义 2、从犯罪人的主观意图出发,将犯罪归结为行为人主观恶性的表现。 (1)犯罪是侵犯了一般文明人所具有的怜悯和诚实两种基本道德情感的行为 (2)犯罪是对刑法忠诚义务的违背 二、犯罪的实质定义 3、从犯罪的生理角度出发,将犯罪归结为特定人格结构的表现 (天生犯罪人) 马克思主义关于犯罪本质的论述 “犯罪——孤立的个人反对统治关系的斗争,和法一样,也不是随心所欲地产生的。相反地,犯罪和现行的统治都产生于相同的条件。同样也就是那些把法和法律看作是某种独立自在的一般意志的统治的幻想家才会把犯罪看成是单纯对法和法律的破坏。” 第二节 我国刑法中的 犯罪概念 一、我国刑法中的犯罪定义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第13条 二、犯罪的基本特征 二特征说: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程度的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 三特征说: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刑罚当罚性 四特征说:危害性、刑事违法性、罪过、刑事责任 张明楷:客观违法性、主观有责性 (一)犯罪的社会属性: 社会危害性 1、社会危害性的内容 质和量的统一:严重的?犯罪的? 客观危害、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的统一 社会危害性具有整体性 (一)犯罪的社会属性: 社会危害性 2、社会危害性的表现形式 (1)从其侵害的后果来考察,可以分为现实性的危害和可能性的危害。 (2)从其表现形态来看,可以分为物质性危害和非物质性危害。 3、社会危害性的具体表现形式 危害国家和社会的政治基础 危害国家和社会的经济基础 侵犯公民权利 危害社会公共安全和秩序 (二)犯罪的法律属性: 刑事违法性 刑事违法性,指行为违反刑法规范。 通说认为:社会危害性是刑事违法性的前提和基础,刑事违法性是社会危害性的法律表现形式。 刑事违法性与犯罪构成的关系:符合犯罪构成就具有刑事违法性。 (三)应受刑罚处罚性 应受刑罚处罚性的通常理解 应受与需受(第37条)的关系 第三十七条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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