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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光公司事故障碍异常分类统计规定定.docVIP

福光公司事故障碍异常分类统计规定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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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光公司事故障碍异常分类统计规定 1?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山西福光风电有限公司生产人身事故、设备事故一、二类障碍、异常的分类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GB/T 19001-2000? 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 GB/T 24001-1996? 环境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 GB/T 28001-2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事故调查规程(2005年修订版)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DL227-94?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 DL409-9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 DL408-9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 公安部? 关于修订道路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 公安部下发的《关于调整火灾等级标准的通知》 3?职责 3.1安全生产部是安全生产工作事故障碍异常情况统计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异常情况统计管理与上报。 3.2各有关部门协助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异常情况统计的管理工作。 4?公司事故障碍异常分类标准 4.1人身事故: 4.1.1?特大人身事故: 一次事故死亡10人及以上者。 4.1.2重大人身事故 一次事故死亡3人及以上,或一次事故死亡和重伤10人及以上,未构成特大人身事故者。 4.1.3一般人身事故 未构成特、重大人身事故的轻伤、重伤及死亡事故。 4.1.4?重伤事故: 因工负伤,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作为重伤事故处理。 4.1.2.1经医生诊断成为残废或可能成为残废的。 4.1.2.2伤势严重,需要进行较大的手术才能挽救的。 4.1.2.3人体要害部位严重烧伤、烫伤、或虽非要害部位、但烧伤、烫伤面积占全身面积三分之一以上的。 4.1.2.4严重骨折(胸骨、锁骨、脊椎骨、肋骨、肩胛骨、腕骨、腿骨和脚骨等因受伤引起骨折),严重脑震荡等。 4.1.2.5眼部受伤较为严重,有失明可能的。 4.1.2.6手部伤害:大拇指轧断一节的;食指、中指、无名指、小指任何一只轧断两节或任何两只各轧断二节的。 4.1.2.7脚部伤害,局部肌腱受伤甚剧,引起机能障碍,有不能行走自如的残废可能的。脚趾轧断三只以上的。 4.1.2.8内部伤害:内脏损伤、内出血或伤及腹膜等。 4.1.2.9工作中负伤后如不在上述范围以内的伤害,经医生诊断后认为伤势较重,可根据实际情况,参考上述各点,由医务所和安全生产技术部会同工会、劳动人事部门研究讨论,提出初步意见,报请上级审查确定为重伤者。 4.1.5轻伤事故: 受伤者不属重伤范围,经医生证明短时丧失劳动能力满一个工作日及以上者。 4.2? 交通事故: 4.2.1按照公安部《关于修订道路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交通事故分为四类:轻微交通事故、一般交通事故、重大交通事故、特大交通事故。 4.2.1.1轻微交通事故:指一次造成人员轻伤1至2人或财产损失车辆事故不足1000元事故。 4.2.1.2一般交通事故: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4.2.1.3重大交通事故: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为3万元以上6万元以下的事故。 4.2.1.4特大交通事故: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4.2.2?交通事故的定性以交警部门的认定为最终结果。 4.3火灾事故: 4.3.1特别重大火灾: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4.3.2重大火灾: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4.3.3较大火灾: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4.3.4一般火灾: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注:“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4.4设备事故: 4.4.1特大设备事故: 4.4.1.1电力设备(包括设施,下同)损坏,直接经济损失达1000万元者。 4.4.1.2生产设备、厂区建筑发生火灾,直接经济损失达到100万元者 4.4.1.3其它性质特别严重事故,经上级主管部门认定为特大事故者。 4.4.2重大设备事故:未构成特大设备事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定为重大设备事故 4.4.2.1电力设备(包括设施)、施工机械损坏,直接经济损失达500万元.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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