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地光伏电站PC招标商务文件PART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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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根据10.3款、10.4款、10.5.1款、10.5.2款及10.6款的约定对通过或视为通过竣工后试验或(和)试运行考核的,按10.7.1款颁发竣工后试验及考核验收证书。该证书中写明的试运行考核通过的日期和时间,为实际完成考核或视为通过试运行考核的日期和时间。 丧失了生产价值和使用价值 因承包人的原因,工程或(和)单项工程未能通过竣工后试验,并使整个工程丧失了生产价值或使用价值时,发包人有权提出未能履约的索赔,并扣罚已提交的履约保函。但发包人不得将本合同以外的连带合同损失包括在未履约赔偿和索赔之中。 不包括的连带合同:投产、使用后的市场销售合同、市场预计盈利、生产流动资金贷款利息、竣工后试验及试运行考核周期以外所签订的原材料、辅助材料、电力、水、燃料等供应合同,以及运输合同等损失。除非适用法律另有规定。 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责任书质量保修责任书。按法律规定按法律规定的保修内容范围、期限责任签订质量保修责任书,作为合同附件。单项工程或(和)工程的日期,单项工程或(和)工程日期,是承包人保修责任开始的日期。承包人未能提交与发包人签订质量保修责任书,发包人不与承包人办理竣工结算,不承担支付竣工结算款项的相应利息承包人提交了质量保修责任书,提请与发包人签订该责任书,但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及时签署质量保修责任书,发包从接到该责任书的11天起承担竣工结算延期支付的利息质量保修金额 质量保修金额。质量保修金额。质量保修金额的暂扣。质量保修金额的支付。发包人依据第14.5.2款质量保修金额支付,支付被暂扣的质量保修金额。9.2.2款约定的扫尾工程和缺陷修复,经发包人或监理人验收后,承包人依据8.1.1款(1)、(2)、(3)项、8.2款竣工试验的检验与验收、10.3.3款第(4)项竣工后试验及其试运行考核结果等资料的基础上,提交完整的工程竣工资料。竣工验收报告和完整的竣工资料的格式、内容和份数在专用条款约定。 发包人在接到竣工验收报告和完整的竣工资料后的25日内提出修改意见或确认,承包人自费修改。25日内发包人未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资料或(和)竣工验收报告已被确认。 分期建设、分期投产或分期使用的工程,按12.1.1款及12.1.2款的约定办理。 竣工验收 组织竣工验收。根据12.1.2款的约定,竣工验收报告和完整的竣工资料被确认后的30日内,组织竣工验收。 延后组织的竣工验收。根据12.2.1款的约定,发包人在30日内未能组织竣工验收时,按照14.12.1至14.2.3款的约定,结清竣工结算的款项。.2.1款的设计变更,造成施工方法改变、设备、材料、部件和工程量的增减; 发包人要求增加的附加试验、改变试验地点; 根据5.2.1款第(1)项、第(2)项之外,新增加的施工障碍; 发包人对竣工试验经验收或视为验收合格的项目,通知重新进行竣工试验; 因执行新颁布的法律、标准、规范引起的变更。 上述变更所需的附加工作。 发包人的赶工指令。承包人接受了发包人的书面指示,以发包人认为必要的方式加快设计、施工或其他任何部分的进度时,承包人为实施该赶工指令需对项目进度计划进行调整,并对所增加的措施和资源提出估算,经发包人批准后,作为一项变更。当发包人未能批准此项变更,承包人有权按合同约定的相关阶段的进度计划执行。 因承包人原因,实际进度明显落后于经上述批准的项目进度计划时,按4.1.2款的约定,承包人自费赶上;竣工日期延误时,按4.5款的约定,承担误期赔偿。 调减部分工程。按4.6.4款承包人复工要求的约定,发包人的暂停超过45天,承包人请求复工时仍不能复工或因不可抗力持续而无法继续施工,应一方要求,以变更方式调减受暂停影响的部分工程。 其他变更。根据工程的具体特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变更程序 变更通知。为避免变更对工程的功能或使用功能等产生不利后果,发包人的变更事先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通知。 变更通知的建议报告。承包人接到发包人的变更通知后,有义务在10日内向发包人提交书面建议报告,包括: 接受发包人变更通知中的此项变更时,建议报告中包括:支持此项变更的理由、实施此项变更的工作内容、设备、材料、人力、机具等资源消耗的估算。此项变更引起竣工日期延长时,在报告中说明理由,并提交进度计划。 承包人未提交增加费用的估算及竣工日期延长,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格调整和竣工日期延长,发包人不再承担此项变更的任何费用及竣工日期延长的责任。 不接受发包人变更通知中的此项变更时,建议报告中包括不支持此项变更的理由,理由包括: 1)此变更不符合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 2)或承包人难以取得变更所需的特殊设备、材料、部件; 3)或变更将降低工程的安全性、稳定性、适用性; 4)或对生产性能保证值、使用功能保证的实现产生不利影响等。 发包人的审查和批准。发包人接到承包人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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