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代理协议--中文版.doc

  1. 1、本文档共7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独家代理协议--中文版.doc

独家代理协议 此独家代理协议(以下称协议)由协议双方SHIBEAH NUTRITECH LTD. 679-4 Yoksam-dong, Kangnam-ku, Seoul, Korea(以下称委托方)及总部位于中国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南油大道海王大厦的深圳海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方)共同达成。 证明 鉴于委托方希望向下文所定义的代理区域出售下文所指的商品及出售同样的商品给代理方; 鉴于代理方希望向委托方采购并在代理区域内销售,分销该商品。 因此,作为前提和相互约定以下阐明,协议双方一致同意以下各条: 定义 1 当使用本协议时,以下条款将具有以下各自的含义。 A “商品”是指位于901-1, Sangshin-Ri, Hyangnam-Myun, Hwasung-City, Kyungki-Do, Korea的MyungMoon Pharm. Co., LTD.生产的“Kimite” 或称“可弥特”晕车贴,所有该商品均使用委托方开发的商标,商品名,口号及标识语及其他辨别性标志(以下称商标)进行生产与销售;以及必要条件下双方以书面形式同意的其他商品。 B “代理区域”是指中国。 C “协议双方”是指委托方和代理方;“协议一方”是指根据上下文要求所指 委托方或代理方。 D 此份协议所使用的所有商业术语缩写均应按照国际商会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00或其有效修正版本进行解释 委托 2 据此委托方同意代理方在协议有效期内在中国独家销售及分销以上所指产品。 关系 3 代理方及代理方员工非委托方雇员或代理人,无权代表委托方签定任何协议或合同或作出任何承诺,证实,描述或陈述。无论什么理由代理方均无权代表委托方或以其名义制造任何债务或招致任何义务责任。代理方仅仅是作为独立的合同一方。 竞争性交易 4 代理方不可在代理区域直接或间接地代理以及对委托方看来与其商品属于同一或相似品类的或具有竞争性的任何产品产生商业兴趣,并且禁止向除代理方之外的第三方采购此类商品。 价格 5.1 委托方以双方协定的价格向代理方出售其产品。 5.2 代理方应当承担所有的消费税,销售税以及在韩国以外按照政府部门,代理处及机构所规定的法令,条例及规则向委托方或代理方所征收的任何与协议双方此商品销售有关的税款。在委托方被要求或已经偿付这些税款时,代理方应在被通知付款后,立刻将相同金额款项偿付给委托方。 5.3 在预先书面通知代理方的情况下委托方保留更改商品价格的权利。 支付条款 6 为保证和完成货款的支付,代理方应向委托方提供委托方可接受的一级国际银行开出的以美元支付的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此信用证必须在每笔订单装运前50天开出。 运输 7.1 该商品的每笔订单代理方应在期望装船日前至少30天以书面形式提交给委托方。但是,实际装船日期应当根据第八条规定订立每笔采购订单时予于确认。 7.2 除非另外协定,运输条款应是到深圳的到岸价。 7.3 代理方应当根据每笔独立销售合同阐明的装运计划及时安排提供委托方运输时必需的任何许可整或通行证。 采购订单 8.1 代理方应依照以下条款向委托方订货: A 所有订单应依照采购订单的形式由代理方提交给委托方 B 采购订单应详细说明以下几点: ? 所订商品的数量 ? 所订商品的规格 ? 装船日 ? 商品的单价 8.2 根据第六条规定,在委托方向代理方确认订单以及相应的信用证已适时开出及通知之前,代理方的订单对委托方不产生约束。如果采购订单与协议条款要求一致,那么从收到订单起3日内,委托方应以书面通知是否结束或拒绝该采购订单。 8.3 此协议下被接受的每笔采购订单,代理方应通过其通知行至少在装运前30天通知委托方与协议一致的信用证的开立情况。如果委托方未能及时收到通知,委托方可以延迟装运或取消该笔采购订单。 8.4 采购订单下所有该商品的采购和销售应以本协议条款与条件为据 8.5 采购订单内引用的任何条款和条件应按国际商会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00或其有效修正版本进行解释。 代理方/委托方的责任 9.1 代理方应自费进行代理区域内的销售促销以及产品分销,尽其最大努力实现销售最大化。在任何形式上不受前述通则的约束下,代理方应: 向委托方提交季度销售分析报告,包括顾客名称,顾客地址,转售价格,期望的季度销售额,促销活动及市场营销活动,以及委托方可能需要的其他信息, 向委托方做季度报告关于该商品代理方从顾客处接到的该商品的任何投诉或协议下可能影响代理方在代理区域履行其义务能力的要求,以及通知委托方代理区域内可能影响该产品的生产,包装,标签和进口的法律及规范或这些法律及规范的变更情况, 不向代理区域外的顾客销售该商品,除非取得委托方的书面许可,此书面许可不会被不合理地保留, 遵守代理区域内所有适用的法律,规章制度以及委托方在履行下文义务

文档评论(0)

mwap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