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法律体系.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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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法律体系释义 第二节 法律部门的划分 第三节 当代中国的法律部门概述 第一节 法律体系释义 法律体系的概念 法律体系的特点 法律体系与法系的区别 一、法律体系的概念 体系的概念 法律体系的概念 体系的概念 泛指由若干事物构成的一个和谐的整体,因此,法律体系一词是个多义词 法律体系概念的存在 在国外,仅原苏联和其他一些东欧国家的法学著作中,才将部门法体系称为法律体系,在西方国家和其他国家的法学著作中,对部门法划分的研究一般用法律结构和分类之类的标题 法律体系的概念 通常指由一个国家的全部现行法律规范组合为不同的法律部门而形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二、法律体系的特点 法律体系由法律规范所构成 法律体系是一个国家的全部现行法律构成的整体 法律体系是一个由法律部门分类组合而形成的呈体系化的有机整体 法律体系的理想化要求是门类齐全、结构严谨、内在协调 法律体系是客观法则和主观属性的有机统一 三、法律体系与法系的区别 法律体系与法系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组成的法律不同 组成的法律现实性不同 根据和基础不同 组成的法律不同 法系是由若干个国家的法律构成 法律体系则仅是由一国的法律所组成 组成的法律现实性不同 构成一定法系的法律是跨时代的,不仅包含一定国家的现行法律,而且包含这些国家历史上的法律 构成一个法律体系的则只是一国的现行法律 构成法系和法律体系的根据和基础不相同 法系是根据法的外部联系对法所作的分类,如历史传统和民族特点、宗教色彩 法律体系则是根据法律所调整的对象和方法所作的分类 第二节 法律部门的划分 法律部门的概念 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 法律部门的划分原则 一、法律部门的概念 概念 特点 法律部门的概念 法律部门,又称部门法,是根据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对一国现行法律规范所划定的同类法律规范的总称。如民法、刑法、宪法等 法律部门的特点 法律部门是对法律规范而不是对法律文件的一种归类 法律部门是法律规范的一种基本归类 法律部门是构成法律体系的直接组成部分 二、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 研究一国部门法律体系的一个关键问题是划分本国部门法的根据,即标准是什么。 主要标准 助要标准 主要标准 法律所调整的不同的社会关系,即调整对象 法的历史发展已经表明,法律部门经历了一个由“诸法合体”到“诸法分立”,以致愈分愈细的发展过程。法律部门的形成原因是复杂的,但主要原因是诸种社会关系的存在和发展 助要标准 法律调整的方法 调整方法是作用于一定社会关 系的特殊的法律手段的总和 三、法律部门的划分原则 我国法学界法律部门划分的原则 整体性原则 均衡原则 以现行法律为主,兼顾即将制定的法律 整体性原则 即以整个法律体系为划分对象,划分结果必须囊括一国现行法律的全部内容,使法律体系中的所有法律都归属于某一法律部门 均衡原则 即划分法律部门时应当考虑各法律部门之间法律规范的规模或数量之间保持大体上的均衡 以现行法律为主,兼顾即将制定的法律 即虽然法律体系中的法律部门划分只以现行法律为主,但法律是发展的,法律体系的内容也在不断发生变化 第三节 当代中国法律部门概述 当代中国有七大法律部门 中国法律体系 中国现行有效的法律234件、行政法规690多件、地方性法规8800多件,已基本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体系和人权保障法律制度。    宪法法律部门 宪法 宪法性法律文件 民商法法律部门 《民法通则》 单行民商事法律 行政法法律部门 行政法是调整有关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经济法法律部门 经济法是指调整国家从社会整体利益出发对经济活动实行干预、管理和调控所产生的社会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社会法法律部门 社会法是调整有关劳动关系、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刑法法律部门 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包括:《刑法》刑法修正案 决定 诉讼法法律部门 诉讼法是调整因诉讼活动和非诉讼活动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主要有:三大诉讼法 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 引渡法 仲裁法 讨论题 如何看待部门法的划分?在很多情况下,某一个具体的法既可以归入这一个法律部门,又可以归入另一个法律部门,我们应当如何处理?再进一步讲,这种部门法的划分有什么实践意义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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