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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知识、技能、品德的学习 第一节 知识的学习 第二节 技能的学习 第三节 品德的学习 第一节 知识的学习 一、知识学习概述 二、知识的获得 三、知识的保持 四、知识的应用 第一节 知识的学习 一、知识学习概述 (一)知识的含义与类型 1、知识的含义 狭义知识:储存在语言文字符号或言语活动中的信息或意义,如概念、公式、定理等。 广义知识:个体通过与其环境相互作用后获得的一切信息及其组织。其实质是人脑对客观事物的特征与联系的反应,是客观事物的主观表征。 2、知识的类型 (1)依据反映活动的深度不同,可以分为:感性知识与理性知识。 感性知识是对活动的外表特征和外部联系的反映,可分为感知和表象两种水平。 理性知识反映的是活动的本质特征与内在联系,包括概念和命题两种形式。 (2)依据反映活动的形式不同,可以分为:陈述性知识和程序性知识。(安德森) 陈述性知识:关于事物及其关系的知识,包括事实、规则、事件、态度等,是关于“是什么”的知识。 程序性知识:完成某项任务的行为或操作步骤的知识,是关于“怎么办”或“如何做”的知识。 (二)知识学习的类型 1、依据知识本身存在的形式和复杂程度,可以分为: (1)符号学习:学习单个符号或一组符号的意义。——主要内容是词汇学习。 (2)概念学习:掌握同类事物的共同的关键特征和本质特征。 (3)命题学习:学习若干概念之间的关系。 (二)依据新知识与原有认知结构的关系,可以分为: 1、下位学习(也称类属学习): 认知观念中原有的知识观念的概括水平高于新学习的知识,这种类属关系的学习即下位学习。 下位学习包括两种形式: (1)派生类属学习 新学习的知识是学习者认知结构中已有知识的一个特例,即新知识是由旧知识派生出来的,这样的学习称为派生类属学习。 (2)相关类属学习 新学习的知识与认知结构中已有的知识,都同属于一种概括程度更高的知识之中,新知识的学习,使旧知识得到扩充、深化、限定或精确化,新知识也获得理解,这样的学习称为相关类属学习。 2、上位学习(也称总括学习): ——是指在认知结构中原有的几个观念的基础上学习一个包容性程度更高的例命题。即原有的观念是从属观念,而新学习的观念是总括性观念。 ——上位学习遵循的是从具体到一般的归纳概括过程。 ——这种学习方式在低年级学生的学习中比较常见。 3、并列结合学习 ——并列结合学习是在新知识与认知结构中的原有观念既非类属关系又非总括关系时产生的。 (三)知识学习的过程(三个阶段) 1、知识获得:知识同化。 2、知识保持 3、知识提取(应用) (四)知识学习的作用 知识学习是增长经验、形成技能、发展创造力的基础。具体说,知识学习有三方面的功能: 1.知识学习是学校教学的主要任务之一。 2.知识学习是学生形成技能和发展能力的重要基础。 3.知识学习是学生创造性产生的必要条件。 二 、知识的获得 (一)知识直观 1、知识直观的类型 (1)实物直观:直接感知实际事物。 优点:真实、确定。 不足: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难以突出本质要素。 (2)模象直观:直接感知事物的模象。 优点: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直观范围大;可以有效突出事物的本质属性。 不足:模象和原有事物有一定距离。 (3)言语直观:借助于言语的描述对事物进行间接的感知和理解。 优点:不受时间、地点和条件的限制。 不足:不如实物直观和模象直观鲜明、完整、稳定。 2、如何提高知识直观的效果: (1)灵活选用实物直观和模象直观,词与形象的配合。 (2)运用感知规律,突出直观对象的特点。 强度律、差异律、活动律、组合律 (3)培养学生的观察能力。 (4)让学生充分参与直观过程。 (二)知识的概括 1、知识概括的类型 (1)感性概括:是在直观基础上的一种低级水平的概括形式。 (2)理性概括:是在思维基础上的一种高级水平的概括形式。 2、知识概括的一般过程 分析与综合 比较 抽象和概括 3、如何有效地进行知识概括 (1)明确概括的目的方向性 (2)配合运用正例和反例: 正例:又称肯定例证(利于概括的信息) 反例:又称否定例证(利于辨别的信息) (3)正确运用变式: 变式:变换事物非本质属性的呈现方式,以突出不变的本质属性。 (4)引导学生对材料进行精细加工 (5)科学地进行比较 (6)对学习材料进行合理组织 (7)启发学生进行自觉概括。 三 、知识保持 1、遗忘的规律 2、遗忘的理论解释 (三)运用记忆规律,促进知识保持 1、深度加工材料 2、有效运用记忆术 3、进行组块化编码 4、适当过度学习: 指在学习达到刚好成诵以后的附加学习。 学习的熟练程度达到150%时,记忆效果最好 5、合理进行复习 (1)及时复习 (2)分散复习 (3)反复阅读与尝试背诵相结合。 四、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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