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等式的证明比较法导学案.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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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等式的证明比较法导学案.doc

§2.1.1不等式的的证明(1)比较法 姓名 学习目标: 1. 理解并掌握证明不等式的基本方法---比较法 知识情景: 1.绝对值定理1 如果, 那么. 当且仅当 时, 等号成立.定理2 如果, 那么. 当且仅当 时, 等号成立.2. 含绝对值不等式的解法:为正数, 则 10.; 20.; 30. 设, 则. 3. 案例学习: 例1 设,求证:. 例2 若实数,求证: 例3已知求证 例4 甲、乙两人同时同地沿同一路线走到同一地点。甲有一半时间以速度行走,另一半时 间以速度行走;乙有一半路程以速度行走,另一半路程以速度行走. 如果, 问甲、乙两人谁先到达指定地点. 例5 设 求证;对任意实数,恒有 “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 10. 在例5中, 特别地, 令 , 则得 再结合函数的图象, 这数和形 20.琴生在1905年给出了一个定义:设函数定义域为,如果,都有 (1) 则称为上的下凸函数. 若把(1)式的不等号反向,则称为上的 函数. 30. 其推广形式是:若函数的是上的下凸函数,则,都有 (2) 当且仅当时等号成立. 一般称(2)式为琴生不等式. 40.琴生不等式推广形式:,是上的下凸函数, 则 都有:时 .若是上凹函数,则上述不等式反向. 把琴生不等式应用于一些具体的函数,可以推出许多著名不等式. 选修4-5 §2.1.1不等式的的证明(1)比较法姓名 与; (2)与. 2、已知 求证: (1) (2) 3、若,求证 4、已知a≠0,比较与的大小. 5、已知函数=+有如下性质: 如果常数>0,那么该函数在0,上是减函数,在,+∞上是增函数. (1)如果函数=+(>0)的值域为6,+∞,求的值; (2)研究函数=+(常数>0)在定义域内的单调性,并说明理由; (3)对函数=+和=+(常数>0)作出推广,使它们都是你所推广的函 数的特例.研究推广后的函数的单调性(只须写出结论,不必证明),并求函数= +(是正整数)在区间[,2]上的最大值和最小值(可利用你的研究结论). 6、已知函数,其中,为常数. (Ⅰ)当时,求函数的极值; (Ⅱ)当时,证明:对任意的正整数,当时,有. 参考答案: 对称,不妨设 ,从而原不等式得证。 2)商值比较法:设 故原不等式得证。 注:比较法是证明不等式的一种最基本、最重要的方法。用比较法证明不等式的步骤是: 作差(或作商)、变形、判断符号。 ,甲、乙两人走完这段路程所用的时间分别为。 要回答题目中的问题,只要比较的大小就可以了。 解:设从出发地点至指定地点的路程是,甲、乙两人走完这段路程所用的时间分别为,根据题意有,,可得,, 从而, 其中都是正数,且。于是,即。 从而知甲比乙首先到达指定地点。 讨论:如果,甲、乙两人谁先到达指定地点? = = (2) 即(1)成立。 =+有如下性质: 如果常数>0,那么该函数在0,上是减函数,在,+∞上是增函数. (1)如果函数=+(>0)的值域为6,+∞,求的值; (2)研究函数=+(常数>0)在定义域内的单调性,并说明理由; (3)对函数=+和=+(常数>0)作出推广,使它们都是你所推广的 函数的特例.研究推广后的函数的单调性(只须写出结论,不必证明),并求函数 =+(是正整数)在区间[,2]上的最大值和最小值(可利 用你的研究结论). [解](1)函数y=x+(x0)的最小值是2则2=6, ∴b=log29. (2) 设0x1x2,y2-y1=. 当x1x2时, y2y1, 函数y=在[,+∞)上是增函数; 当0x1x2时y2y1, 函数y=在(0,]上是减函数. 又y=是偶函数于是该函数在(-∞,-]上是减函数, 在[-,0)上是增函数 (3) 可以把函数推广为y=(常数a0),其中n是正整数. 当n是奇数时,函数y=在(0,]上是减函数,在[,+∞) 上是增函数, 在(-∞,-]上是增函数, 在[-,0)上是减函数 当n是偶数时,函数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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