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西安思源学院学籍管理规定.docVIP

  1. 1、本文档共11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1.西安思源学院学籍管理规定.doc

西安思源学院学籍管理规定 为了维护西安思源学院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培养面向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应用型高等技术本、专科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具有西安思源学院学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学生。 第一章 入学与注册 第一条 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参加全国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经过审查符合我院新生录取标准,被我院正式录取的学生,方能进入我院学习。 第二条 凡被我院录取的新生,应按照新生入学须知的要求,持录取通知书和相关证件按期到校,交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须在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报到日期截止前向学院招生办公室请假,批准后方为有效。病假须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事假须附所在街道、乡镇证明。请假假期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超过两周未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学生如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期报到,可以在该因素消除后及时来学院报到,并向招生办公室书面说明理由,由招生办公室核实后学院再为其办理入学手续。 第三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院按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复查不合格者,由学院视实际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被录取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由学院审核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予以退回。情节恶劣者,报有关部门予以查究。 第四条 新生健康复查若发现患有疾病,经学院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在一年内通过治疗可以达到健康标准的,由本人申请,院公防科签署意见,学院批准,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并立即回家治疗;两周内无故不办理离校手续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不享受在校生和休学学生的任何待遇,并且在下学年开学前须持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向学院提出入学申请,经公防科审查合格,学院批准,方可随下一届新生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则取消入学资格,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五条 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必须按期返校,持本人学生证及交费票据(在有交费要求的情况下)到所在二级学院办公室注册。由二级学院办公室注明到校日期,并加盖注册章。未按学院规定缴纳费用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者不予注册。 因故不能按期注册者,必须在学院规定的注册日期截止前办理请假手续(病假须有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事假须有家长所在单位或所在街道、乡镇证明),二级学院院长审查批准。否则,以旷课论处。超过两周不注册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有补考课程的学生必须按学院规定的日期返校参加补考。在未作出学籍处理前暂随原班注册、上课。 留(降)级与复学学生应首先办理学籍转移手续,并按新入籍年级的收费标准缴纳费用,在新入籍班级注册。 第二章 课程修读 第六条 本科各专业学生修读的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两类。其中必修课分为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和实践课,选修课分为专业选修课和公共选修课。 专科各专业学生修读的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两类。其中必修课分为文化基础课与基本技能课、职业技术基础课、职业技能课、实践环节。 第七条 公共选修课是学院面向全体本科生开设的课程。学生应按本专业培养计划的要求选修人文素质类课程,修满48学时,3学分。 第八条 学生要求免修专业培养计划中的某门课程时,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过免修考试,成绩合格者,准予免修。免修考试成绩即为本门课程成绩。 学生学有余力,课程安排亦不冲突时,经二级学院院长批准,报教务处备案,可提前选修高年级的部分课程。考核成绩及格,升入高一年级后给予免修。 政治理论课,体育课,军事训练、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实践课不实行免修。 学生参加全国统一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如与学院同层次专业培养计划课程名称、内容相同,且学时大于或等于专业培养计划中该门课程的学时数,则凭自学考试所取得的成绩合格证可以申请免修免试该课程,该课程成绩用自学考试成绩替代。 学生留级前考核成绩合格的课程,留级后允许免修。 免修学生名单及课程由各二级学院通知任课教师,并报教务处备案。 第三章 成绩考核与记载办法 第九条 在校学生必须参加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各门课程(包括必修课、选修课)及所有教学环节(包括理论课、实验课、实习实训、设计、论文等)的学习和成绩考核。考核成绩载入成绩登记表,一式两份,归入学籍档案;其中一份学生毕业时归入本人档案,一份由教务处归送学院档案馆长期保存。 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考试成绩的评定采用百分制;考查成绩的评定采用五级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实习、实训、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实践性教学环节考核一般采用五级制记载。 百分制和五级制的换算标准为:90分(含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

文档评论(0)

spmf14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