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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代海飞诉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一案代理词.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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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代海飞诉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一案代理词.doc

代海飞诉代进涛、朱老红交通肇事人身损害赔偿一案代理词 尊敬的审判员: 望达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原告人的委托,指派我作为本案原告人代海飞诉朱老红交通肇事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的委托代理人, 在开庭前,我认真地研究了本案的案件材料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和法学理论,参加今天的庭审活动。本代理人接受委托后,认真查阅了材料收集了相关证据,经过刚才的法庭调查,结合双方的举证质证,现发表如下代理意见供法庭参考: 一、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011年6月2日,代进涛驾驶无号牌普通摩托车(载李会详、代海飞共三人),由金马镇龙爪寨村驶往旧城镇大白乐村,16时35分,行至泸西县金马镇龙爪寨村沙人坡路段,所驾车辆在超越前方同向行驶的由朱老红驾驶的云G22698号重型自卸货车驾入道路左侧时,与对向驶来的由王天福驾驶的无号牌手扶拖拉机左前轮相刮撞,导致代进涛所驾驶的摩托车向右侧翻后驾乘人及摩托车倒后滑向道路右侧,随后云G22689号车制动向右避让不及,致使云G22689号撞击无号牌摩托车、该车左前轮辗轧代海飞,造成代海飞、李会详受伤,三车不同程度受损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经泸西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泸公交认字【2011】第81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代进涛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朱老红负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王天福、李会详、代海飞均不负事故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之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所以首先应由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泸西支公司在交强险责任范围内承担原告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补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合计费用人民币120000元;然后其余的费用再由代进涛、朱老红赔偿,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泸西支公司对朱老红承担部分在其投保的第三者商业险保险赔偿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根据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的通知关于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第六条规定:“因出借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首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的借用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借用人没有能力赔偿或者赔偿不足部分,由出借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但出借机动车存在瑕疵或者出借人对借用人有无驾驶资质或依当时情形是否存在不宜驾驶的具体情况未尽审查义务致人损害发生交通事故的,出借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在本案中,摩托车出借人李会祥明显违反上诉规定,存在过错。所以李会祥应对代进涛承担的部分承担连带责任。 二、原告人主张的赔偿要求完全符合法律规定并有充足证据,应予以支持。 依据《民法通则》第98条、106条、119条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规定,被告应当赔偿原告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安装辅助器械费、交通费等费用。 (一)医疗费67605.05元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第一款的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原告人住院治伤期间,朱老红已预付了23000元医疗费及30000元的保证金,目前尚欠医疗费用67605.05元。所以依法应由被告人进行赔偿。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1680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3条:“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另据,再根据泸西县人民法院的关于确定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相关赔偿费用的指导性意见,住院伙食补助费为20元/天。那么原告的住院伙食补助费为:23天+3天58天×20元/天=1680元; (三)护理费2900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1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没有收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动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护理期限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原告人在前期住院期间有两人护理,后期有一人护理。再根据泸西县人民法院的关于确定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相关赔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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