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东方航空 编号:临.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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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东方航空 编号:临200-001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0年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普通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0年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时间:2009年2月日(星期)下午点,预计会期半天。日3、会议地点:上海市虹桥路2550号航友宾馆会议中心(位于虹桥国际机场广场东南角)。4、会议方式:与会股东和股东代表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审议有关议案。二、会议审议事项 特别决议案 逐项审议《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2) 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取非公开发行方式,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后6个月内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3) 发行数量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数量为1437,375,000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本次发行数量将根据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总额5,562,641,250元及除权、除息后的非公开发行A股价格作相应调整。(4)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东航集团。东航集团以现金(人民币)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全部A股股票。(5)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依据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决议公告日即2008年12月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公司2008年6月30日未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为人民币0.5881元,发行价格远高于公司每股净资产)。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6) 锁定期安排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锁定期按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执行,即东航集团认购的A股在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7) 上市地点在锁定期满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8)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总额为5,562,641,250元,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后。(9)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公司滚存利润的安排在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完成前后的新老股东共同享有或承担。(10)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决议的有效期为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11) 公司与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签订的《发行与认购协议》 审议《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定向增发H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审议《关于通过公司网站向H 股股东发出或提供“公司通讯”的议案》普通决议案 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条件的议案》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和定向增发H股的相关事宜的议案》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审议《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免于发出要约收购的议案》 非公开发行A股和发H股董事会决议公告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第届第次会议决议公告关联交易公告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及其关联人将就第1项、第2项、第项和第项决议案放弃表决。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0年月日(星期)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在完成登记程序后,有权参加会议。(境外股东另行通知) 2、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出席者,可以授权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股东授权委托书》。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代表人、见证律师等。 四、登记方法 传真登记:凡是拟出席本公司200年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须于200年月日上午9点至下午4点将会议回执及相关文件以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会议回执见附件:《股东大会回执》。上海市虹桥机场内空港三路东航机关1号楼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传真:021-6268 6116信件登记:凡是拟出席本公司200年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须将会议回执及相关文件于200年月日至月以信件方式送达本公司。时间以邮戳为准。会议回执见附件:《股东大会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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