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椒县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实施方案.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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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全椒县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实施方案.doc

全椒县2011年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 实施方案 为解决全县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安全问题,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1〕1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我县2011年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家和省里关于开展农村危房改造的决策部署,以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安全问题和实现住有所居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紧紧依靠群众,通过政府补助、政策扶持、部门配合、社会参与、农户自筹等措施,努力改善我县农村困难群众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推动农村基本住房安全保障制度建设。 二、目标任务 ??? 从2011年开始,以改善农民居住条件为重点,完成省下达的1000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重点对襄河镇、十字镇、大墅镇、六镇镇、马厂镇困难户危房进行试点改造,2012年再对各个镇全面铺开实施农村危房改造。 三、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和建设标准 ???(一)补助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 (二)建设标准。危房改造采取翻建新建或修缮加固住房两种类型。翻建新建或修缮加固住房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 四、基本原则 ???(一)统筹规划。县政府通过规划整合统筹民政、扶贫、国土、水利、农业、交通、卫生等部门的资金,加强相关惠农支农政策衔接,统筹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二)群众自愿。危房改造申报、改造方式的选择均由群众自主决定。各镇在充分考虑困难群众经济承受能力的基础上,引导和扶持困难群众建造经济实用、质量安全的房屋。 ???(三)体现特色。注重保护传统的建筑风格,突出地方特色,利用传统工艺、传统风格和地方建材,开展建筑节能试点。 (四)公开公正。要阳光操作,实行“五公开”,即:政策公开、补助对象公开、补助标准公开、民主评议公开、审批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公正透明。 五、职责分工 (一)各镇人民政府是危房改造工作的实施主体。根据省、市、县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和各镇实际情况拟定实施方案;负责提供危房户的信息报送和数据录入,提供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一般贫困户、残疾户的证明文件;负责编制集中危房改造点的规划;负责对危房户改造工作进行审核、验收、报批等工作。 (二)县政府办:负责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协调与督查。 (三)县发改委:负责项目实施方案的审查、年度投资计划的安排、中央政府投资补助资金的争取。 (四)县财政局:负责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安排的项目资金的筹措、拨付和管理。 (五)县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农村危房建设,加强建筑质量和安全监督,对集中危房改造的规划编制进行指导等。 (六)县国土资源局:农村危房建设建设用地审批,将土地增减挂钩、整村推进等项目与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相结合。 (七)县民政局:负责对各镇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一般贫困户进行核查、签字、盖章。 (八)县监察局:负责对各成员单位及各镇履行工作职责进行督查。 (九)县交通局:负责通村道路及连户道路建设与指导。 (十)县水利局:负责实施好农村饮水工程等工作。 (十一)县农委:负责推进沼气等清洁能源建设。 (十二)县卫生局:负责村庄卫生事业建设与发展。 (十三)县审计局:负责对危房改造资金审计。 (十四)县残联:负责对各镇残疾户进行核查、签字、盖章。 (十五)县环保局:负责指导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十六)县房重局:负责对危房等级的鉴定。 (十七)县文广新局:负责农家书屋、文化站等建设工作。 六、实施步骤 1、户主申请。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家庭,由户主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安徽省农村危房改造试点户申请表》,并提供户口登记簿、“一卡通”、五保家庭、低保家庭、贫困残疾家庭和其他贫困家庭证明、危房照片(包括电子版,无房户不需提供)等材料。 2、村委会评议。村委会接到申请后,召开会议进行评议,议定补助对象,并予以公示7天。经评议认为符合救助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上报各镇。对不符合救助条件或公示有异议的,应及时向申请人说明。 3、镇审核。镇接到村委会的申报材料后,应立即组织人员上门逐一核查、并对危房状况进行现场勘察,出具房屋情况及自筹资金能力说明,防止因自筹能力不足造成改造任务不能完成。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报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批。对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所在村委会,并说明原因。审查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公示7天。 4、县领导小组审批。接到镇上报的材料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联审,并派员进行抽样复核。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根据住房危旧程度,核定改造类型及补助标准。联审意见报县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审批,审批结果反馈到镇,并在村务公开栏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并留存审批结果公示副本(群众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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