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人共同购房)房屋共有人协议.doc

  1. 1、本文档共4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多人共同购房)房屋共有人协议.doc

(多人共同购房)房屋共有人协议 甲方: ,系**房屋的按份共有人,占产权份额? 乙方: ,系**房屋的按份共有人,占产权份额? 丙方: ,系**房屋的按份共有人,占产权份额? …… 甲乙丙方是**房屋的按份共有人,为维护友好的共有关系,经各方友好协商,依据《物权法》,订立如下共有人协议,共同遵守。 一、一般原则 1.1、因共有的房屋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在共有人内部关系上,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额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偿还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按份共有人,有权向其他共有人追偿。 1.2、任一产权人均可就共有房屋相关事宜向外发布要约邀请,但对外订立合同的,必须经过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包括本数,下同)的按份共有人同意后才能签署、执行。 在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即使持不同意见的业主也应该按照绝大多数的业主意见协助执行。持不同意见的业主拒绝配合、协助的,应赔偿其他产权人可期待最大利益。 在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不同意的情况下,即使持不同意见的业主也应该按照绝大多数的业主意见协助执行。持不同意见的业主拒绝配合、协助的,应赔偿其他产权人可期待最大利益。 1.3、对共有房屋的管理费用以及其他负担,按照各产权人的份额负担。 二、关于管理事务执行人 2.1、各方一致推举甲方为**房屋共有事务的管理执行人,以及按照本协议约定以及诚实信用原则,负责房屋日常管理工作。 2.2、管理执行人为了共同利益而支出的费用,由全体业主按照产权份额承担。 管理人应向全体产权人提供相应的票据、以及账本记录。 2.3、关于房屋共同事务所产生的资料,原件由管理执行人保存,管理执行人应向其他产权人提供复印件。 2.4、关于房屋共同事项需要经全体产权人讨论决定的,一般情况下,由管理执行人负责召集、并负责书面记录。 2.5、管理执行人的报酬,由全体产权人讨论,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后执行。 2.6、管理执行人在??银行以管理执行人的名义开设银行账户:???,作为房屋一切收益(包括租金、押金、售房款、民事赔偿款等)存放的专用账户。 三、关于房屋出租 3.1、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的,全体业主应该签署租赁合同,持不同意见的业主拒绝配合、协助的,应赔偿其他产权人可期待最大利益,包括租赁合同正常履行的情况下可获得的租金收益。 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反对的,全体业主均不得签署租赁合同,持不同意见的业主坚持签署、执行的,其因此而获得的利益仍属于全体产权人,其他产权人有可期待利益损失的,上述持不同意见的业主仍应赔偿。 3.1、租赁合同的押金,租金等收益,由租户直接存入专用账号,或者由管理执行人收取后,存入专用账号。 3.3、存入专用账号的押金不得分配。 3.4、存入专用账号的租金,由管理执行人在2日内办理转帐,将各产权人应得的份额转存入各产权人预留的银行帐号:???。 属于管理执行人的份额也应该转出,以确保专用账号的资金属于全体业主按份共有的状态。 3.5、 四、关于房屋占有、使用 4.1、房屋没有出租的,应保持空置状态。 4.2、部分共有人要求占用的,应该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的,并按照市场价格向其他产权人按份额比例支付租金。 未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擅自占用的,应按照市场价格的2倍向其他产权人按份额比例赔偿侵权损失。 五、关于产权份额转让 5.1、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产权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以维护良好的共有关系。 所谓同等条件是指同时具备以下3大交易条件:1、同样的价钱;2、同样的税负方式;3、能够在?天内付清全部款项的付款方式。 5.2、按份共有人对外转让其产权份额的,本协议作为份额转让的附件,受让人必须无条件接受并签署本协议,否则转让人不得转让。转让人坚持转让的,由此而造成其他产权人纠纷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5.3、按份共有人对外转让其产权份额的,应以可以收悉的方式通知其他产权人,比如:电子邮件、电话短信、邮寄快递等,转让人应收到通知10日内书面回复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逾期不作书面回复的,视为放弃购买权。 5.4、有2名以上(包含本数)业主主张优先购买权的,由该主张优先购买权的业主参照以下方式协商: 1、共同受让,受让比例自行约定; 2、以抽签方式决定某一方行使优先权,其余方退出; 3、以竞价方式决定某一方行使优先权,价高者得、其余方退出; 4、其他能够操作并达成一致意见的方式。 主张优先购买权的业主在10日内不能向转让人提供就行使优先权达成的一致书面意见的,转让人有权决定将其份额的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其中某一位主张优先购买权的业主,而无须再另行通知其他业主。 六、关于分割、析产 6.1、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析产)。

文档评论(0)

docindpp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