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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劳动法的基本原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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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劳动法的基本原则 目 录 摘要………………………………………………………………………2 引言………………………………………………………………………2 一、劳动法基本原则的含义、特点及其确立依据……………………2 二、劳动法基本原则的重要性…………………………………………4 三、劳动法基本原则的内容……………………………………………5 四、劳动法基本原则的作用……………………………………………8 五、结语…………………………………………………………………8 参考文献…………………………………………………………………9 【摘 要】劳动法基本原则是劳动法的核心和灵魂,是劳动法法典和其他单行劳动法规必须共同遵守的基本原则。本论文阐述了劳动法基本原则的若干内容和重要作用,强调了劳动法基本原则是劳动法这一部门法效力最高的指导原则,具有高度的权威性,本文也侧面论述了与劳动法基本原则有关的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 【关键词】劳动法;基本原则;劳动权? 引言 法律原则可分为一般原则和特有原则。特有原则是某一法律部门所仅有并以之区别于其他法律部门的原则[1]。每个法律部门的特有法律原则又可分为基本原则和具体原则。基本原则是某一法律部门的框架和主题,是制定,解释,执行和研究该法律部门的准则和指导思想,是贯穿其始终的基础性原则。我国于1994年7月4日在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并于次年1月1日正式实施。这部里程碑似的的法律对于劳动法制建设具有历史性意义[2]。 一、劳动法基本原则的含义、特点及其确立依据 (一)劳动法基本原则的含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于1995年1月1日起实施的,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后第一部劳动方面的基本法律,它对于保护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协调劳动关系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但这部劳动法典不同于我国的其他基本法律,未明确规定劳动法的基本原则,致使在其颁布实施后,学术界对劳动法的基本原则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对劳动法应当具备哪些基本原则,众说纷纭。作者认为,劳动法基本原则应当是指贯穿劳动规范,集中体现劳动法的立法指导思想,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相联系的其他关系所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是劳动立法,守法,执法,司法及其相关学术研究的根基和出发点,是处理劳动法律关系问题的依据,应反映劳动关系的最一般特征。? (二)劳动法基本原则的特点(确立劳动法基本原则的几个标准)及其确立依据 要想确立劳动法基本原则,必须先找到确立劳动法基本原则的标准,也就是必须明确要成为劳动法基本原则所应具备的条件。如果没有这些条件和标准,劳动法基本原则就无法确立起来,至少无法得到清晰统一的结论,从而也就失去了指导力和准据力,缺乏权威性。 1.普遍性。也称为全面涵盖性。劳动法基本原则既然是“基本原则”,就应该具有基础性地位,应该贯穿于劳动立法,守法,执法,司法等全部环节,得到普遍遵循。既能够指导立法,贯穿于各个劳动法律条文,体现劳动法的核心和本质,又能够规制劳动执法和司法,保障和促进劳动守法;既要涵盖劳动法所调整的各种劳动关系及相密切联系的其他关系,又要涵盖各种劳动法律制度,两方面缺一不可[3]。 2.高度权威性。劳动法基本原则既然是“法律原则”,就要有一定的“高度和地位”。麦考密克认为,“法律原则即是规范和价值观念的汇合点”[4]。这说明了法律原则的定位,既反映和体现法律价值和宗旨,并以之为依据,同时又作为法律规范的规则和基础,统领法律规范。由此,劳动法基本原则是高于劳动法律规范的,具有高度的权威性。各项劳动法律规范都不得和劳动法基本原则相抵触。 3.相对稳定性。随着劳动关系的变化,具体的劳动法律规范是经常发生变化的,劳动法律条文也是也是可以进行修改的。但只要国家的政治经济制度以及劳动关系未发生根本性变化,劳动法基本原则一经确定便不再发生变化,即使是社会经济体制改革时期也是如此,这样才能保持不同时期劳动法律规范之间具有连续性。因此,不能将仅适用于某个历史时期的原则作为劳动法的基本原则。 4.一般规范性。劳动法基本原则的一般规范性是指其应当具有一般规范性内容[5],即体现劳动权利(力)和义务的要求。劳动法基本原则通常是将其一般化的规范性内容具体化为劳动法律规范,从而间接实现起强制性要求。因此违反劳动法基本原则并不能带来直接的法律后果,除非是在法律规范出现缺位或发生冲突的时候。人们承认劳动法基本原则的可诉性也正基于此。 5.独有性。既然是“劳动法”基本原则,就应该是劳动法律部门所特有的,而不应该是各类法律部门所通用的一般性法律原则,即要体现劳动法的特色和特殊需要。当然这决不意味着劳动法基本原则与其他部门法的基本原则没有任何共通之处[6]。 动法基本原则不是空中楼阁,当然有其确立的理论上和实践上的依据: 1.宪法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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