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自考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一)历年试题参考答案.docVIP

2016年10月自考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一)历年试题参考答案.doc

  1. 1、本文档共3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2016年10月自考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一)历年试题参考答案.doc

2006年10月自考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一)历年试题参考答案 单项选择题 1、B 2、A 3、D 4、D 5、C 6、B 7、A 8、C 9、D 10、C 11、D 12、B 13、A 14、B 15、D 二、多项选择题 16、ABC 17、AE 18、ABC 19、ABE 20、ABCD 21、BE 22、CDE 23、ABCDE 24、ABCDE 25、BCDE 三、填空题 26、拘传 27、二年 28、再审 29、近亲属 30、法律文书 31、恢复强制执行 32、诉讼标的物 33、当事人 34、30日 35、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 四、名词解释 36、是指人民法院在双方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审理民事案件和解决民事纠纷所进行的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所发生的各种法律关系的总和。 37、是指能够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享有民事诉讼权利和承担民事诉讼义务的法律上的资格。 38、是指依据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授权,在民事诉讼中为当事人的利益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39、是指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审理案件的需要,依职权指定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完成某项诉讼行为的期间。 40、在执行过程中,由于某种情况的发生,使执行程序暂时不能进行,或者无法进行,或者无需进行,从而停止执行程序。 五、简答题 41、(1)支持起诉的主体是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2)支持起诉的前提,是法人或者自然人有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违法行为;(3)支持起诉的时机必须是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造成了损失,而又不能、不敢或者不便诉诸法院。 42、(1)依管辖是由法律直接规定还是由人民法院裁定为标准,可以将管辖区分为法定管辖和裁定管辖;(2)依管辖是否由法律强制规定,不允许当事人协商变更为标准,可将管辖区分为专属管辖和协议管辖;(3)以诉讼关系为标准可将管辖分为共同管辖和合并管辖。 43、(1)双方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完全平等;(2)双方当事人有平等地行使诉讼权利的手段,同时,人民法院平等地保障双方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3)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44、(1)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的,依法改判;(3)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查清事实后直接改判。 45、(1)别除权产生于破产宣告之前;(2)别除权的客体限于债务人的特定财产;(3)债权人行使别除权应当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之后至清算组制定分配方案之前,以保证破产清算的顺利进行。 六、论述题 46、(1)凡主张权利或法律关系存在的当事人,只需对产生权利或法律关系的特别要件事实负证明责任;阻碍权利或法律关系发生的事实则作为一般要件事实,由否认权利或法律关系存在的对方当事人负证明责任。(2)凡主张已发生的权利或法律关系变更或消灭的当事人,只须就存在变更或消灭的特别要件事实负证明责任;一般要件事实的存在由否认变更或消灭的对方当事人负证明责任。(3)对少数属于例外情形的案件,对证明责任实行倒置。 七、案例分析题 47、(1)正确。因为丙和乙的关系不足以影响本案的公正审理。(2)恰当。回避必须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或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3)不合法。审判长的回避应由审判委员会决定。 48、(1)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的执行没有管辖权。因为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论是否经过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审理,生效法律文书均由第一审人民法院负责执行。(2)不能。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只能适用于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而这种行为只能是在诉讼过程中实施的行为,即从立案受理到执行结束这段时间实施的行为,本案已经执行结束,所以不能适用强制措施。 网络教育专科+自考本科,2.5年同时取证,正规学历全网可查,上班族提升学历的最佳选择! 第1页 零基础拿名校本科学历,100%取证,全程教务老师一对一跟进,签约保障拒绝忽悠!

文档评论(0)

wfkm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